今日镇江讯 对于一些老小区来说,物业费的收取向来都是比较困难,欠款也比较多。如果业主将房子过户了,之前欠下的物业费该向谁收取呢?丹阳华云公寓小区物业公司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
丹阳华云公寓物业处工作人员近日告诉记者,华云公寓小区房龄已经有15年了,很多业主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也没有告知物业公司,所欠的物业费直接就流失了。公司也去找过原业主,但是原业主认为房子已经售卖,物业费也就不愿意承担。去找新业主,新业主说才买的房子,没道理交之前的物业费。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他们进驻该小区之前,小区是处于无物业管理的状态,他们进驻之后,投入了一定的资金,对小区的绿化进行了整改,并对小区车位进行了编排,对小区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和完善。由于该公寓属于老小区,房屋老旧,问题也层出不穷,一旦缺少了物业费这块资金支持,小区保洁、安保等工作不能正常运行,这也会加剧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记者了解到,丹阳华云公寓物业公司遇到的问题,并不是个案,那么流失的物业费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新业主又是否要补缴老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呢,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也咨询了相关的律师。
江苏维尔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正夫表示,老业主在出卖自己房子的时候,没有把物业费交齐,新业主来了之后又不肯替老业主交拖欠的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的物业费收不到,但物业公司是提供了正常服务的,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理应收这笔钱,所以物业公司要追回这笔钱是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目前主要的矛盾焦点就是,在老业主和新业主之间,闲置房闲置这段时间,物业费谁来承担的问题。房产证转移到新业主名下了,新业主毫无疑问必须承担之后的物业费,在房产证没有转移到新业主名下之前,在法律上这个房子,还是老业主的,当然老业主要承担这个物业费,法律上是这样解释的。房屋没人住按照相关规定也是要缴纳物业费的,闲置房的物业费是不是给一定优惠,需要根据各物业公司合同里面的规定情况而定。(通讯员 刘梦迪 全媒体记者 佘记其)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