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丹阳法院受理了一起女子张某与女子钱某虚假诉讼刑事案件,此案系《刑法修正案(九)》将虚假诉讼入罪以来,丹阳法院受理的首起虚假诉讼刑事案件。今天,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这起案件。
张某与钱某是一对好朋友,张某为使她名下的一门面房不被法院强制执行,遂找钱某商量,由张某将门面房抵押给钱某以保全房产,并于2014年7月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之后,张某、钱某多次通过银行卡循环转账的方式形成了银行转账流水记录。2017年7月,钱某在张某授意下,持张某出具的400万元借条、银行交易流水、他项权证等向法院对张某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在审理中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后法院经审查发现该案涉嫌虚假诉讼,遂于2018年9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11月依法撤销了民事调解书。2019年2月27日,丹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钱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遂向丹阳法院提起了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通讯员 清扬 戎莉俊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