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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今天记者从镇江市警方获悉,一场针对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专项行动,正在拉开序幕!近日,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支队,专门召开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行动动员会。据了解,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长江禁渔期为2019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范围包括:长江镇江段干流水域;长江防洪大堤向江侧水域;入江河流口上溯1公里,有闸的以闸为界、无闸的以河道两岸连线为界,向江一侧水域。
往年,刀鱼可以在每年的3月15日至3月31日、4月15日至5月10日两个时段共50天内特许捕捞。今年起,已取消了此项规定,可以说是完全意义上的全面禁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较轻的,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据悉,在2018年禁渔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会同渔政监督部门查处电力捕鱼行政案件29起,其中非法捕捞鳗鱼苗案件2起,查处刑事案件27起,涉案人员46人,对电力捕鱼等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警方提醒: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在此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将联合属地渔政监督部门在辖区内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行动,发动辖区群众举报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线索,依法查处在辖区水域内利用电、毒、炸等禁用的方法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媒体记者 景泊)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