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2月25日,丹徒公安分局通报了一起盗窃明代文物案,三名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丹徒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文物石柱已经物归原主。
1月22号上午,丹徒公安分局上党派出所接到上党镇某村村名报警,称村里存放在空旷处的一根古墓门墩子被盗。经村民介绍,这被盗的石柱原本是一对,之前,临近的行政村重新划分,本村分得其中一根。村民提供的照片显示,被盗石柱的柱头及柱体顶部,有精美的荷叶形浮雕及莲瓣纹装饰。
丹徒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侦查,发现一小型皮卡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28号,在高资的一家石材厂内,抓获嫌疑人杨某、管某及卢某。
据了解,管某是这家石材厂的老板,当天上午,管某等人原本是去上党找人要债,这债务人没找得着,却一眼相中了放置在田埂上的一根石柱。
丹徒公安分局上党派出所民警沈新兵介绍,2003年的时候,管某在高资那边,就盗窃过3个古墓,涉案价值是6千余元,然后被判了缓刑一年半。他们现在主要从事大理石包括一些古董之类的生意,这次在债务人没找到回去之后,确定在当天晚上,利用夜深人静的时候,过来把这个石柱运走。
石柱是一个高度为3米,截面为0.28米的长形石柱。经专家鉴定,是一个明代的石门柱。根据镇江市文物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被盗石柱为明代石门柱构件,价值两万多元。
目前,三名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丹徒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明代石柱已物归原主。(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吴帅 包新敏)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