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如今,找个“洋女婿”“洋媳妇”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不过,之前涉外婚姻登记还是有点麻烦,江苏的“准新人”需要到南京才能办理。从今天(2019年2月20日)起,想办理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的市民可以带着另一半在本地进行婚姻登记,再也不用跑远路了。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京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看到各种工作指示牌已经到位。市民政局社事处工作人员蔡萍介绍,我市的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权限经过了几次更替。2004年1月1日前,我市的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是在镇江市本级办理的,2004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19日,我省的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统一由江苏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从2019年2月20日起,我市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权限下放到丹阳市和京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一方为镇江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籍、港澳台居民或华侨的可在丹阳和京口任意一地登记。”
根据《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华侨需要提供的材料各有不同。港澳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也应当提交规定的相关资料。
随着社会环境的开放,外资企业大量进入,“外籍身份”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在我市涉外婚姻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蔡萍介绍,镇江近几年涉外婚姻登记数量比较稳定,每年在60对左右。
京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包文明介绍,目前他们已经接到了多对想要办理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的“准新人”的咨询,为了承接好涉外婚姻登记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在2018年12月份和2019年1月份参加了省民政厅组织的业务培训,也进行了相关跟班学习,为涉外婚姻登记工作做好了准备。(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