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去年1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调整长江流域专项捕捞管理制度的《通告》,自今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鱼、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对我市部分按照惯例领取刀鱼特许捕捞证的渔民来说,这一纸禁令对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什么影响,他们有何诉求和想法,渔政部门又如何落实这项禁令的?昨日,记者多方进行采访。
渔民声音 家庭年收入靠这一“重头戏”
按照长江春禁制度施行常规,每年3月份起,领到长江刀鱼特许捕捞证的渔民将上江为了一年中的重要“收成”而忙碌起来。但记者走访多个渔业村,发现尽管今年春节长假已经过去,可是各村并没有忙碌的景象,渔民们还闲着。
赵双林是润州区长江村润泉组组长,也是一位资深的捕刀渔民。整理和修补刀鱼网、买柴油、维修出江船只……一般年份他家春节前后就忙活开来了,但今年新春伊始,他没事窝在家中。“每年3月1日起,我领到核发的特捕证后都会投入春季刀鱼生产,生产时段分为3月1日至3月15日、4月5日至5月10日两个部分。”他无奈地说,“农业农村部今年取消长江刀鱼特捕政策,我们渔民根据上级要求停止春捕了。”
与大多数长年坚持春季捕刀的渔民一样,赵双林全年收入来源主要靠这一季,“每年一个春天生产下来,刀鱼产值一二十万元,这项收入占到全年的80%。”
孙德勇也是润泉组的捕刀能手。他说,村委会于去年底下发了2019年春季长江刀鱼全面禁捕的通知后,我们渔民遵照执行,“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们的收入来源主要集中在刀鱼这一项,眼看着今年不给捕了,生活没了着落,心里很急呢!”
代表建议 转产安置或补贴保障稳定生活
和平路街道下辖的金江、长江两村,是我市仅存的长江捕捞专业渔业村。村民散居在从高资到姚桥的长江边上,街道去年还领到核发渔业专业捕捞许可证100本,涉及渔业人口718人。
长江村党委书记常春平同时兼任区人大代表,这位“父母官”走进群众之中听取民意,并在今年初的区人代会上,与其他代表一起就今年春季长江刀鱼特捕政策取消后,这项新政对渔民生产和生活的影响以及应对之策,联名提交了一份议案。
代表们认为,春季的刀鱼、秋季的绒螯蟹捕捞是我市部分渔民最大的生活来源,农业农村部新政执行,渔民生产生活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也因此带来不利影响。这件议案还反映了渔民的诉求:为了保障收入来源和稳定生活水平,建议政府安置渔民进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从根本上解决生存问题,或拿出可行方案帮助渔民再就业。(全媒体记者 干光磊)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