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考外语听力,其外语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出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2019年高考体检即将启动,原则上于4月10日前结束。
根据通知要求,2019年高考体检继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取消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在100单位以上,则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表面抗原阳性,体检一个月后复检,复检结论仍不正常的考生,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须填写《残疾人报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在中学(报名点)初审,3月15日前交县(市、区)招办,经县(市、区)招办审核(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招办,由市招办审核汇总后在3月31日前交省教育考试院,逾期将不予受理。
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考外语听力,其外语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全媒体记者 古瑾)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