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建林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对我市市县机构改革进行动员部署。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推进市县机构改革的政治责任感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市县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机构改革的“下半篇”,省委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按照省委决策部署,依法高效务实推进市县机构改革。
1. 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四个必然要求”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必然要求,是更好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推动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四个必然要求”,深刻阐明了机构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市县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出现了新的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地方。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就必须对现有机构进行调整完善,以更好地顺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
2. 要深刻领会总书记“五个正确理解把握”的重要论述,始终把牢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同以往历次机构改革相比,这次改革力度之大、影响面之广、触及利益之复杂都是少有的,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强调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市县机构改革要紧紧围绕“两个坚决维护”来展开,围绕实现党中央确定的改革目标来深化,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好自身优势等要求来推进,部门、单位、职能的调整要严格贯彻这些重大要求,切实做到不出现原则性、方向性偏差。
3. 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处理好四个关系”的重要论述,以系统思维深入推进地方机构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注重处理好统和分的关系,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大和小的关系,优化和协同的关系,充分体现了对机构改革规律的深刻洞察和准确把握。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部门职能的重构、组织结构的优化,也涉及到治理功能的深层次变革、运行机制的全方位改进。我们要深刻认识机构改革的内在关联性,努力做到既坚持问题导向,从影响党的领导的关键环节、制约发展活力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领域改起,又注重协同发力,加大统筹的力度,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确保我市市县机构改革完全符合中央精神、更加适应发展要求。
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机构职能体系
市委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制定了《镇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并于1月5日获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统筹市县乡各层级、党政群各领域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镇江实际的机构职能体系,为推动新时代镇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大的原则上把握好以下四点:
第一,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任务。一方面,围绕建立上下一致、运行顺畅的机构职能,对省委明确的、市级党政机构需要对应调整的22项具体改革任务,做到坚决落实;对省级层面明确改革的部门,做到对标推进;对省委没有改的职能部门和其他重要机构,我们也不随意更改。另一方面,围绕健全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在前期已组建市监察委员会的基础上,新组建市委财经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调整完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将部分办事机构设在政府部门,目的就是要增强党委的领导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此外,加强了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理解市委的决策部署,正确处理党政关系,科学设置机构职能,真正做到正确定位、合理分工、增强合力。
第二,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价值取向。这次机构改革,根本出发点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市级机构改革重点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健全政府治理体系。三是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第三,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重要目标。一方面,围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结合机构职能调整,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另一方面,围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政府经济调节、宏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机构和职能进行调整优化,把政府该放的权放到位、该管的事管到位,有效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活力。
第四,把优化协同高效作为重大原则。这次市级机构改革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负责,坚持能够交由相关部门承担的事项原则上不再设立独立的部门,只要符合改革的战略目标和整体布局,该并的并、该减的减,该增的同样也增,努力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调。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县级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要压茬推进。在改革过程中,各地要注重上下贯通,加强与市级机构改革的衔接,市级政府部门职能划入党委机构的,各县(市、区)要相应划转,涉及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新组建机构,要上下一致抓好落实。注重简约高效,着眼优化对基层的领导,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基层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基层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乡镇、街道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
加强统筹,严明纪律,确保市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省委要求,市级机构改革1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级2月底前基本到位。省委强调,市县机构改革要做到“三个贯穿始终”“处理好三对关系”,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落实好,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1.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我市机构改革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负总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要加强对分管领域改革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按照转隶组建分工方案,组织好负责部门的组建、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
2. 压实部门责任,抓好改革衔接。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具体承担转隶组建实施工作。转隶组建部门领导班子要与撤并部门和职责划入部门主动联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职责、人员、资产、工作的划转和交接,使新机构尽快运转起来。不再单独保留的部门,要讲政治、讲大局,协助做好各项交接工作。机构改革必然涉及干部职工的进退留转,中央明确强调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要把大家安排好、有工作干,富余人员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消化。对这个政策,大家要理解到位、宣传到位、执行到位。要密切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岗位职位调整变化,真心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对拒不服从安排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各有关部门在转隶完成之前,要继续按原职责落实好工作任务,做到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3. 严格执行纪律,抓好督促检查。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要求,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迟滞拖延、变通执行。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涉及的人员调动、资产处置、档案移交、干部任免等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财政等部门要全程跟进、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人和事,严格查处、严肃追责。
4. 认真抓好“三定”,理顺职责关系。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市委决定,抓住这次改革的重大契机,对所有部门重新进行“三定”。各部门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科学配置机构职能编制,推动部门内部组织架构重建和流程再造,强化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规范履职行为,确保权责一致。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理清各层级执法职责边界,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要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加大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的研究和探索。
(本文根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惠建林同志在市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