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江苏省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任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向20名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
聘请特约监察员,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需要,也是江苏省监委引入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20名特约监察员都有谁?
江苏省纪委监委官网清风扬帆今天公布了20名特约监察员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王辉(女)、刘志权、孙国祥、张玉成(女)、张坚、张桂珍(女)、陈仁寿、陈庆琳(女)、邵红宁(女)、郝春蕾(女)、钟雨、钱小平、徐茂、唐双辰(女)、唐琳(女)、程乃胜、程大林(女)、臧翔、薛刚、戴明忠。聘期至2023年1月。
特约监察员的前身是特邀监察员。据了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前,原监察部自1989年起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宪法修正案通过、监察法颁布施行,国家监察机关和监察工作职责定位发生了新的变化,特约监察员制度应运而生。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注意到,江苏首批特约监察员名单中,除了刘志权、张桂珍是此前担任特邀监察员的“老面孔”,其余18人均为“新面孔”。
20人中,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就占了“半壁江山”,分别为7人、3人。从党派构成看,中共党员11人、党外人士9人(包括民主党派7人、无党派1人、群众1人)。从分布领域看,法学4人、教育7人、审计2人、农业农村2人、医疗卫生2人、廉政研究1人、生态环境1人、信息技术1人、工程建设1人、新闻媒体1人、金融1人、企业2人、体育界1人(部分领域有交叉)。从专业学术看,共有13名专家学者,集中于法学、教育、审计、农业农村和医疗卫生等领域。
监督!这是特约监察员的一大重要职责
《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规定,特约监察员将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围绕规范权力行使,着重发挥好监督作用。特约监察员要强化监督意识,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道德、作风情况进行监督,可以重点监督是否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规定,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是否廉洁自律、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为人处世等情况。
围绕推进主责主业,着力发挥参谋咨询作用。特约监察员要尽快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发挥行业优势、知识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调研、深入剖析,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围绕反映社情民意,着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特约监察员要围绕现在江苏省纪委监委重点开展的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打好三大攻坚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工作深入开展调研,结合自己的行业领域特点,及时收集社情民意。
围绕凝聚社会共识,着力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特约监察员要立足各自岗位和行业平台,以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亲身实践、见证监察体制改革的切身体会,深入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成果和经验成效。
如何让“裁判员”“监督员”更好履职?
会议要求,省纪委监委将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搭建活动平台,为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
据了解,省纪委监委将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以及对所联系地区或部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基层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1月28日召开的江苏省纪委四次全会也将出现“新面孔”。首批特约监察员将列席会议,听取省纪委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