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13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消防车走高速因超载被处罚”一事的情况说明,称其一线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误将消防车作为社会车辆发放了“违法行为告知书”,后经核查未予处罚。目前,总队已与消防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取得谅解,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1月13日,“中国消防”通过官方微博发文称“消防车走高速因超载被处罚”。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当天成立调查组立即进行核实,晚间发布声明称,1月11日15时12分许,“渝X****应急”消防车在G65包茂高速公路重庆武隆收费站下道,收费站称重显示为两轴车、总重20.4吨。一线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误将其作为社会车辆发放了“违法行为告知书”,后经核查未予处罚。
声明表示,总队已与消防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取得谅解,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下一步,总队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将一如既往支持消防工作。
↑ 微博截图
来源:中新网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