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还有3天就到2019年元旦了,届时《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将正式实施。28日,记者从镇江市禁放办了解到,各项禁放工作正平稳有序开展,市区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退出和烟花爆竹回购工作已全面完成。
镇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朱游仙介绍,25日上午,市公安局再次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集中销毁行动,共销毁烟花爆竹10000余件,这也是继12月7日集中销毁行动后又一次集中销毁。
朱游仙说,自11月13日市区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以来,市区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民警在辖区悬挂横幅、走进村镇社区现场宣传、张贴禁放通告和禁放标识、签订禁放告知书、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受禁放宣传影响,许多市民也主动向当地派出所上缴家中余存的烟花爆竹。
记者了解到,就在27日晚和28日上午,镇江新区公安分局大港派出所就有2位市民主动上缴烟花爆竹,成为禁放工作一个亮点。大港派出所教导员严卫军告诉记者,当晚9点多,室外气温零下2℃左右,大港居民李大妈骑着电动三轮车听到派出所门口,“当时她一进派出所大门就说‘民警同志,我把家中的两箱烟花爆竹拿来了,请你们帮忙拿一下。’”严卫军说,值班民警出门一看,李大妈三轮车上放着2件烟花爆竹,询问得知,李大妈在小区内看到派出所张贴的禁放公告,非常理解和支持禁放这一规定,于是主动将家中“库存”交到派出所。无独有偶,28日上午,大港街道港南花苑孙女士来到大港派出所,将一盒鞭炮主动上缴。原来,孙女士家在不久前刚办完生日宴会,这盒鞭炮是准备留着春节燃放的,现在连上小学的孙子都知道明年元旦起禁放烟花爆竹,于是想着为孙子做个表率,便主动将鞭炮交了过来。“仅我们大港派出所就在辖区悬挂横幅56条、张贴通告800余份、禁放标识96份签订禁放告知书、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一封信》1000余份,走进村镇社区向辖区群众宣传覆盖约4万人次,现在基本上是人尽皆知了。”
据悉,市区划定区域内112家零售网点业主,南方、华茂、瑞昇三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均主动配合,全力支持禁放工作,早在12月9日,禁放区内112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均已全部上交。
警方提醒,2019年1月1日起,对在禁放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相关处罚信息也将被纳入信用信息系统。警方也呼吁,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为共保一片蓝天,共创美好家园作出积极贡献。(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曹伦平 杜婉婷 李乔)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