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顺利做好社会保险费职能划转过渡衔接和2019年社保费征收工作,记者昨日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出通知,市区参保单位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根据通知,申报范围为市区所有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劳务派遣和劳务代理的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
企业参保单位所有职工2019年度缴费基数,原则上按各单位2018年12月实际缴费基数×12自动申报。确有变化的单位需在12月25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修正。据了解,企业单位参保人员2019年申报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935元/月,下限为3125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缴费基数为3125元/月至6645元/月之间分九档确定。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申报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医疗保险缴费可同时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医疗保险费应在2018年12月底前交清(应在社会保障卡里预存足够的金额便于扣款)。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参保人员2019年申报缴费基数的上限暂为19935元/月,下限暂为3360元/月。据悉,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本次暂不申报,待省机保中心统一布置后在省养老保险系统申报。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2019年度缴费基数,需在12月25日前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报盘申报,申报口径同养老保险申报口径。逾期未申报的单位,原则上按其2018年12月实际缴费基数×12自动生成2019年度缴费基数。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胡杞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