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命名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告》,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建湖县、溧阳市、泗阳县达到考核要求,被授予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据了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评选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分别设置38项(示范县)和35项(示范市)建设指标进行衡量。
2017年,泗洪县被授牌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苏州市、无锡市、南京市江宁区、泰州市姜堰区、金湖县等5个市县荣获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授牌。
对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生态环境部将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方面给予政策、项目、资金扶持。
来源:中国江苏网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