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本月初,镇江市政府印发了《关于镇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对外开放工作。消息一出引起了市民热议,大家纷纷点赞这样的“便民”举措。今天,记者从市城管局公共停车管理处了解到,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停车位对开放后将有效缓解我市“停车难”的现状。
根据《通知》内容,主要针对开放单位附近停车难的居民,车型限7座(含7座)小型客车,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时间,一般规定为工作日19时至次日8时,次日8时之前必须驶离。休息日可以24小时停放,具体停放时间及出入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不少市民关心的停车费,按照《通知》要求,停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民想要申请停车位,要有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2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居住在该单位停车场附近的材料如不动产登记证、租房协议,到停车场所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签署包月协议,经审核后,核发外部车辆《临时通行证》并报统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对外开放工作是我市“停车便利化工程”一项重点内容,今年市公共停车管理处牵头制定了《镇江市“停车便利化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对我市停车泊位存量普查,目前全市共有停车泊位351340个,其中市区(京口、润州)共有停车泊位75119个。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新增停车泊位是民生十件实事之一,今年全市新增停车泊位10658个,其中市区(京口、润州)新增泊位2610个,包括长江新天地、国控大厦、中山东路2号地块等,有效化解了居民停车难问题。
市公共停车管理处负责人蒋展伟表示,在此也呼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主动和他们对接,对第一批开放的单位进行梳理统计,尽快公开,让停车位早日实现“社会共享”模式。公共停车管理处联系人陆家魁,电话15262907066。(全媒体记者 杨佩佩 通讯员 戴勇)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