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政府购买了哪些公共服务?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了吗?彩票公益金是怎么使用的?这些公众关心的问题,都将从政府部门得到答案。12月11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了解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信息,将纳入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
为使社会公益事业更透明,江苏本月初出台实施意见,首次对该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系统、明确要求。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方面、各环节信息都应当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关注度高,做好该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对于维护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促进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意义重大。”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主任张旻表示。
根据相关实施意见,在该领域,政府应主动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例如,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要重点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及时准确公开;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困难群众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要公开;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主要在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7个“分领域”。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将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并督促与推动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如实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信息。
在公开渠道、方式等方面,该实施意见也有具体要求,如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定向发布、精准推送,使公开更接地气;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向公众传递政策意图、具体措施、有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今年江苏已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出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江苏网
编辑:胡杞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