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晓林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对依法治国实践、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国家安全、防范重大风险等方面提出的新战略、新要求,近年来,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牵头统筹的职能优势,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按照积极协调、深入化解、全面稳控的基本思路,深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改进政法工作、解决矛盾问题的基本方式手段,在深化执法督查方面努力实践,助力高质量发展法治护航。
力推法治惠民举措
一是推进“法治惠民”活动。设立矛盾化解岗,按照1名领导带领1名机关党员、1名接访中心成员参与的“1+1+1”工作方式,组织委领导和机关党员定期到涉法涉诉中心接访化解信访群众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市委政法委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分别接访信访老户,当场答疑解惑,并落实责任单位,直面化解信访矛盾。自2015年底设立矛盾化解岗以来,委领导共接访信访群众15批次,化解信访矛盾8件。
二是加大通报督查力度。市委政法委会同政法部门共同研究,明确化解工作进度,通过发函催办、电话督查等形式,重点对敏感信访事项,建立《重要信访信息》即时通报制度,迅速传递到相关部门,落实到责任单位。中心每季度编印《涉法涉诉信访情况专报》包括接访人次、涉及单位(地区)、初访重访、按时办结情况、具体办理效果等定期通报制度。同时,建立以“回流率”为核心的涉法涉诉信访考评体系,将常驻中心信访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列入岗位目标管理程序。
创新多元执法督查方式
一是用好“专家库”制度,坚持评查常态化。市委政法委每三年在全市遴选一批包括法学教授、知名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业务骨干等谙熟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司法实践经验的专家,在省内率先探索建立了案件评查专家库,并确保非政法系统公职人员超过总人数的50%,以第三方身份开展评查工作。开展针对某个时段的随机评查、针对某个执法领域的专项评查、针对某个部门和地区的重点评查,提高评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评查常态化。参与评查的律师和专家酌情与案件当事人、案件承办人见面沟通,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会同相关办案单位因案施策,近年来使得多起案件当事人的诉求得以满意解决。
二是抓好“两师”队伍,注重评查实效化。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加强与信访、司法部门对接协调,推动评查效果向稳控降访上转化。此外,还积极探索与江苏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合作建立心理咨询实习基地,近年来中心有两名工作人员参加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获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结合接访工作案件化解成效明显。
三是把好司法体制改革契机,推动评查法治化。市委政法委强抓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利机遇,督促市政法部门围绕员额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等目标,进一步加强机制创新。以狠抓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召开和推进全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提升职业操守;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核心,组织“司法大讲堂”提升职业技能;以信息化为保障,督促案件审理网上直播提升落实司法责任。
剑指积案化解质效
一是发挥统筹领导职能。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政法委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的职能优势,对各地政法委、政法部门提请协调的案件运用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稳防线,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得益彰。如镇江一位村民因丈夫在一次交通事故后完全丧失劳动和自理能力,且公婆与小叔子均为聋哑伤残人需要其一人照顾。而肇事者又身患白血病,名下无如何财产可供执行。市委政法委牵头召集相关的5个部门会商协调对其历经多年积案进行化解开展救助,受害家属在领取了第一批救助款后,郑重承诺永不上访,安心生产生活。所在基层及时落实帮扶救助、教育稳控和矛盾化解等工作措施,形成息诉息访的合力,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集中化解力度。认真排查梳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大集中化解力度、拓宽思路、综合施策,市委政法委积极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体系,结合实际及时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建立救助资金,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赞助等办法启动基金的建立。近年来共筹措使用司法救助资金数百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减少访存量。
三是推动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市委政法委组织推动法院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召开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组织开展执行救助专项行动,对执行积案中生活困难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实行司法救助,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争取合力推动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作者系市委政法委委员、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