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霸座”行为今年屡屡出现,当事人被罚款,并被限期不许乘车。近日,在包头开往大连的快56次列车上,又出现一名“霸座女”,这一次,她被警方拘留了,这个22岁的女孩也成为第一个因“霸座”被行政拘留的乘客。
乘务员:说了好多遍了,不给让座。
乘警:哪一个?这个啊,车票看一眼来。
“霸座”乘客刘某:车票啊,找不着了。
乘警:车票给我看一眼来。
“霸座”乘客刘某:我就坐这了,我就坐这了。
一段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一名占座的女子拒不让座,也不肯向乘警提供她的车票。在乘警的一再要求下,女子终于拿出了自己的车票。
乘警:你这是没有座啊。
“霸座”乘客刘某:别跟我整没用的,我就坐这,就坐这。
乘警:你的身份证呢?
“霸座”乘客刘某:没有,给脸不要脸,看车票还要看我身份证,直接领你上我家得了呗。
在交涉的过程中,这名女子态度蛮横,甚至辱骂乘警,拒绝配合调查。
乘警:我警告你涉嫌违法了。
“霸座”乘客刘某:你告我去,我打谁了我违法?
乘警:你占人家座位了。
“霸座”乘客刘某:我没占人家座位明白吗?你别扒拉我听见没有?我嫌你埋汰。
大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 刘少健:这名女旅客的行为已经扰乱了列车的治安秩序,涉嫌违法。我们对其进行了两次警告无果后,强行将她带离现场。
列车上“霸座”乘客被行政拘留5日
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天下午列车到达辽宁大石桥车站后,乘警将这名女旅客移交给车站派出所。因扰乱列车秩序,刘某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网友点赞治理“霸座”:干得漂亮
这个消息被披露后,多位网友点赞并转发。有网友对乘警的处理表示支持,“干得漂亮,就应该这样,不服管就强制带走,否则太嚣张” 。有网友评论,“给这样的执法力度点个赞!”
“霸座”行为屡现 广东立法禁止
针对屡屡出现的“霸座”行为,网络上有关加强执法的呼声一直很高。为治理“霸座”行为,今年10月,《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该条例已于12月1日开始施行。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