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坑爹”,这回有个“爹坑”的。近日,一则“一位朋友让年仅10岁的女儿在北京开车上路”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
↑驾车视频 来源:时间视频
据了解,此段视频最早是在抖音上发布的,发了抖音还不够,他还发朋友圈炫耀,可谓“实力坑娃”。
11月21日上午,此视频在网上多处转发,网友纷纷指责这位家长的做法。而在当事人的抖音账号上,该视频已被删除。
就在当天,北京警方立即开展工作。丰台公安分局、丰台交通支队经过对视频等信息分析比对,锁定了当事人。21日下午,乔某某(男,40岁,户籍天津)被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并如实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据乔某某讲述,大概今年9月中旬帮朋友搬家,驾车途中,孩子觉得好玩说让她开一会,于是就让女儿(8岁)手扶着方向盘驾驶,他在后面保护着,录了一段视频。现在他非常后悔,已经认识到这种行为给自己、家人、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的潜在危害,今后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追悔、后怕,还是愧疚?乔某某的心情五味杂陈。他将面临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北京交警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北京交警提醒您,岁月静好,平安是福,莫拿生命当儿戏!
来源:北京交警微博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