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这两年,直播打赏主播成为一件时髦事,其中各种纠纷也层出不穷,有儿子拿妈妈钱打赏的,有老公拿老婆钱打赏的,这其中大多是民事纠纷。今天,记者从丹徒警方获悉,发生在镇江丹徒的一个打赏事件,当事人却触犯了刑法。
据了解,在镇江打工的老陈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工资卡内的存款竟突然“人间蒸发”。警方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竟是“老乡”卢某,其通过帮忙注册微信号,隔空盗窃46次,顺走受害人工资用于打赏“快手”女主播。老陈今年45岁,山西人,初中毕业后在外务工,今年6月中旬在“老乡”卢某介绍下,在镇江丹徒新城一家装饰材料公司上班。入职后,公司为他办理一张银行卡便于发放工资。
10月18日早晨,陈先生去银行柜台取钱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工资卡里只剩71元。一时间慌了神的老陈赶忙拨打了110。负责此案的丹徒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民警尚德林介绍道:“2018年9月至10月期间,嫌疑人卢某多次手机登录其老乡陈某的微信,采用微信红包、微信转账、微信支付快手等方式窃取绑定的银行卡中的资金,共计人民币8970元。
经过对案件分析研判,我们确定是熟人作案,并且是在对被害人手机开机密码、微信账号、密码、银行卡密码以及作息规律都十分熟悉的情况下进行作案的。”老陈向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他曾让同宿舍的“老乡”卢某帮忙注册微信、办理银行卡绑定。根据这个信息,警方认为卢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随即将卢某传唤至派出所,面对民警的讯问,卢某对自己盗窃老乡陈某钱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嫌疑人卢某在帮老乡陈某操作微信绑定时,偷偷记下了微信账号、密码、银行卡支付密码,然后以借手机为名,通过微信红包、转账功能将陈先生的8140元转至自己微信账号,同时窃取了830元,用来打赏“快手”主播。
2018年11月19日,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丹徒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提示:各类银行卡、支付平台的密码,务必自己妥善保管,定期修改,不可随意告知他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 景泊 通讯员 吴帅 马媛)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