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用“耳塞”作弊,教练帮一名学员过驾考,该教练也成为常州第一个因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缓刑并处罚金的人。
近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一起李某(化姓)组织考试作弊案在溧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嫌疑人李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据悉,这是该市范围内宣判的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
今年5月7日,王某第五次参加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坐在边上的安全员张某看考生操作没什么问题,但却总听到奇怪的“吱吱”声,心生疑惑。考试程序结束,成绩合格。但是张某总觉得不对劲,回想王某上车考试时,开车出去100多米,需要变更车道,车子内发出“吱吱”的声音,并且在之后每次路考关键点都有“吱吱”声音。张某越想越不对,便查看王某的耳朵,竟发现一个小的无线耳塞。
原来,这是教练李某给四次驾考没过关的王某想的“妙招”。李某是王某的驾考教练,5月6日下午,王某同李某一起住在溧阳上黄驾照考试中心附近的宾馆,王某想着之前四次都没考过,便问教练能否想办法保证在明天顺利通过考试。李某说包过需要花钱,并和王某约定了3000元的包过费用,王某当场交付300元定金。
李某拿出一个耳塞和一个像遥控器一样的小仪器,并将其手机卡拿出来放在小仪器里,让王某将耳塞塞在耳朵里到室外,李某则在室内,经测试发现李某拨打电话后,王某耳机里可以听得到对方的声音的。于是,二人便商量好第二天考试时,李某租好训练车,开车跟着王某通过电话指挥操作。
安全员发现王某的作弊行为后立即将其交由车管所处理。李某自知此事败露,便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李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于5月11日被溧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便向溧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溧阳市法院于11月9日当庭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来源:人民网、常州晚报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