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很多细心的市民都会发现,强大的朋友圈里不乏保险产品广告。而微信朋友圈,也成为现下较为流行的保险营销方式之一。这样的营销方式虽然便捷,但是容易因为追求“吸睛”而出现销售误导现象。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对于朋友圈发广告有明确的规定,以后保险营销朋友圈不能再任性发了。
万能朋友圈里保险登榜首
“现在保险好火啊,我隔三差五的发现身边的人在朋友圈里发保险广告。”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小海道,“尤其是节假日前夕,保险分分钟刷屏朋友圈。”小海称自己身边不断有朋友加入保险营销,不时的会有人在朋友圈里卖保险,现在朋友圈都快成为保险大卖场了。
“我上个月刚刚通过朋友圈给老公买了一份意外类保险产品,自己开车、坐车都有保障,保额达到100万元。”一家企业上班的小孟说。她坦言,自己给家人也买一些保险产品,有些产品是通过朋友圈的营销广告买的,如全家通保类产品、医疗类的保险。小孟自己就爱刷朋友圈,无意中看到保险广告,感觉价格不贵又适合家人,就咨询朋友买了。
业内人士称,当前微信朋友圈由于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成为很多保险代理人发布保险广告的途径之一,也是现下较为流行的保险营销方式之一。她以市区一家寿险公司为例,该公司保险代理人有1400多人,通过朋友圈进行保险营销的人超过60%。
当前由于微信、博客等自媒体平台参与门槛低、发布主体多等优势,已成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展示公司形象、推介保险产品、介绍保险服务知识的重要宣传渠道,也成为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的高发领域。
今后,不能通过自媒体轻易发布保险广告了,因为监管部门已经发布通知,要求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微信等在内的自媒体平台发布广告,杜绝出现违反《保险法》《广告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和诚实守信原则的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
朋友圈保险广告开始“被监管”
据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家保险机构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控,治理保险销售误导。
据了解,目前我市多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展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的自查,对保险营销人员个人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发布渠道进行查询,建立相关的营销宣传制度,强化相关从业人员保险营销宣传的意识,确保营销宣传信息合规准确。“我们最近一段时间里,一直每天固定的时间里对公司保险代理人的朋友圈进行查询,涉及敏感字眼信息必须删除。”一家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只允许发公司官网的内容,有‘最’、‘存’‘较银行利率’等内容都不允许发布。”他称,近期该公司专门针对全员的朋友圈进行排查,涉及内容包括以保险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的不确定收益承诺保证、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等。
同时《通知》也对违反规定者明确了处罚办法:保险从业人员对本人自媒体发布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负有直接责任,上级主管和所在机构相关负责人对所辖保险从业人员个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负有管理责任;应当严格责任追究,将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责任追究纳入到各级机构考核之中,并与保险从业人员业绩、奖金、职级升降挂钩,做到及时处置,并视情况追究上级主管和所在机构相关负责人管理责任。
线上选购保险产品要谨防风险
日前,一位市民向记者反映,自己明明买了保险,出险后却被告知无法获得理赔。原来,今年年初时友人的爱人外出,她就在线上给爱人选择了一款意外险产品,当时只看了一年不足50元,保额达到10万元。不久前她的爱人发生了点意外,脚部骨折。医院一番治疗后,这位友人想起了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立即找出电子保单拨打客服电话,经过一番沟通后发现自己购买的产品没有意外医疗,只有伤残或者身故才能获赔。最终,友人只能自己支付医疗费用,十分后悔自己没有看保险条款。
事实上,保险产品销售渠道日益多样化,除了线下保险营销人员外,还有线上如微店、朋友圈链接等诸多销售渠道。而随着网上购物的普遍,网购保险也逐渐流行,而诸多产品中存在着不少“吸睛”的销售误导。“很多人线上选择保险产品,往往被低廉的价格和宣传画册所吸引,而忽略了保险条款这就存在很大的风险性。”业内人士表示“其实有的销售渠道为了追求关注度而使用吸引人的字眼,甚至有的产品都没有完整展现保险条款等信息。”
业内人士建议市民,购买保险产品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要在正规渠道购买。要主动地询问保险条款,并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障范围、免责条款等内容,不要轻易相信“噱头”信息。此外,对自己和家庭做一个合理的规划,从自身保障和实际需求出发,选择适合自己及家人的保险产品。“选择保险产品有一个最基本的宗旨,认清楚保险产品的本质是抵御风险,主要还是以保障为主,围绕这样的基础不难选择到心仪的产品。”上述业内人士道。(全媒体记者 宋娜)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