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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赚点外快 他雇人建了为宅男提供“福利”的网站……

2018-11-11 16:10

今日镇江讯  小伙余某本是丹阳某公司的驾驶员,收入虽然不算高,但生活稳定,吃穿不愁。然而,佘某发现很多淫秽网站通过收费卖会员的方式牟利,便动起了开设淫秽网站赚“外快”的心思。11日,丹阳检方告诉记者,此后佘某就开始“招兵买马”建起了色情网站,“业务”刚起步,他就被警方盯上了。

检方介绍,2016年7月,余某在某网站发布了一条“招贤纳士”帖,寻找一名能帮其建立网站的技术人员。很快,一名网友联系了他。经协商,由余某向该网友支付技术费,该网友按照余某的要求为其建立网站。

半个月后,网站建成,余某将该网站命名为“宅男福利社”,并添加了首页、邀请码购买、视讯主播、推女郎等40个菜单分类。同时,在每一个菜单分类内都添加了对应系列的帖子,帖子的内容则是相应淫秽图片、视频的下载与提取码。

完善内容后,余某在网上注册了一个帐户,并编辑了几十组进入该账户的邀请码。浏览其网站的网友只有花钱购买邀请码,才能注册成为会员,下载、观看其提供的淫秽视频、图片。

之后的一年多,余某一直更新网站内容。其间,他每隔二、三天便会发布新的帖子。至案发时,共发布淫秽视频329部,发展会员31人次,获利2000余元。

2017年,丹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余某多次登录“宅男福利社”,先后发布淫秽色情贴子1000余条,行为异常,于同年9月27日将其抓获归案。

随即,涉黄的“宅男福利社”也被警方捣毁。

当余某被移交给丹阳市检察院后,经检方审查认为余某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近日,丹阳法院采纳了检方的意见,认定余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情节严重,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通讯员 李玉栋 单健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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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小伙余某本是丹阳某公司的驾驶员,收入虽然不算高,但生活稳定,吃穿不愁。然而,佘某发现很多淫秽网站通过收费卖会员的方式牟利,便动起了开设淫秽网站赚“外快”的心思。11日,丹阳检方告诉记者,此后佘某就开始“招兵买马”建起了色情网站,“业务”刚起步,他就被警方盯上了。

检方介绍,2016年7月,余某在某网站发布了一条“招贤纳士”帖,寻找一名能帮其建立网站的技术人员。很快,一名网友联系了他。经协商,由余某向该网友支付技术费,该网友按照余某的要求为其建立网站。

半个月后,网站建成,余某将该网站命名为“宅男福利社”,并添加了首页、邀请码购买、视讯主播、推女郎等40个菜单分类。同时,在每一个菜单分类内都添加了对应系列的帖子,帖子的内容则是相应淫秽图片、视频的下载与提取码。

完善内容后,余某在网上注册了一个帐户,并编辑了几十组进入该账户的邀请码。浏览其网站的网友只有花钱购买邀请码,才能注册成为会员,下载、观看其提供的淫秽视频、图片。

之后的一年多,余某一直更新网站内容。其间,他每隔二、三天便会发布新的帖子。至案发时,共发布淫秽视频329部,发展会员31人次,获利2000余元。

2017年,丹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余某多次登录“宅男福利社”,先后发布淫秽色情贴子1000余条,行为异常,于同年9月27日将其抓获归案。

随即,涉黄的“宅男福利社”也被警方捣毁。

当余某被移交给丹阳市检察院后,经检方审查认为余某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近日,丹阳法院采纳了检方的意见,认定余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情节严重,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通讯员 李玉栋 单健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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