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潘勇剑本是一名安分守己的打工者,却因一时糊涂盗窃同事电动自行车,最终在自己原本清白的履历中加入了犯罪的记录。日前,经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潘勇剑被一审判处罚金2500元。
今年6月,潘勇剑来到镇江新区某公司工作。没几天他就觉得公司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居然心生盗窃电动车的邪念。一天下午,潘勇剑潜入公司电动车停车棚,将一辆较新的没有上锁的电动车顺手牵羊推出公司,但其实他的举一动都被监控拍了个正着。失主和保安已经通过查看监控,记下了他的样子,并怀疑系公司人员作案。才过了一天,潘勇剑居然就骑着偷来的电动车前往公司上班,并将电动车停在公司大门外。当他进入公司大门,就被认出,在监控录像的画面前,潘勇剑只能承认了罪行。
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该案时对潘勇剑进行了法治教育,他悔不该因一时贪念自毁清白。考虑其系初犯,且电动车被追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最终被判处罚金。(文中人物系化名) (张旸 孙佩佩 谢勇)
编辑 贺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