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今天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新局联合印发《镇江市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管理工作试行办法》(镇委宣〔2018〕83号)。
据了解,办法共计四章十八条,从公益广告作品、公益广告宣传、公益广告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旨在结合镇江实际,弘扬核心价值、传播道德理念,推动各辖市区、市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公益广告有关工作,提升全市公益广告宣传水平。(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孔鑫)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