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10月29日下午6时许,丹徒公安分局上党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上党某村一女子爬上10多米的脚手架,称要跳下来自杀。
上党派出所民警官同刚、王伟立刻赶赴现场。经了解,女子因邻里纠纷一时想不开,爬到了家里附近的一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一口气爬到了顶。
到达现场后,民警第一时间先稳控女子的情绪,防止其做出过激举动,因脚手架刚搭不久并不牢靠,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民警叫来其家人和邻居同时对其进行规劝,经过近半小时的劝说,女子情绪逐渐缓和,民警答应其下来后帮助协调矛盾,后女子自行爬下了脚手架。
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释明了法律,女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后民警帮助其协调了矛盾,女子一家人对民警的工作表示了感谢。
警方提示:一般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后果的行为,警方都会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本案中女子的情节较为轻微,且在农村空旷地区,并未造成后果,故民警未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如其造成了企业的损失或公共场所的秩序混乱,等待她的就不仅仅是批评教育了。(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吴帅)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