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26日,丹阳法院发布消息:该院近日受理了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这一案件,由句容市检察院诉请法院判令句容城管执法局,履行其法定职责。
法院方介绍,2018年10月18日,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机关,向丹阳法院移送了一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案外人王某某(已另案被提起公诉)在未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情况下,于2015年下半年至2018年1月期间,在位于句容山林地区的某公司内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破坏了生态环境。
句容检察院认为,句容城管执法局虽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罚款及限期清理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在责任人缴纳罚款后,未进一步强化对责任人修复生态环境的督促工作。并且,也没有依据《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启动相关代履行工作,于是诉请法院判令城管执法局履行法定职责。
丹阳法院受案后,近日按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对审判组织的要求组成了7人合议庭,并安排承办人至现场勘查。在勘查中,合议庭发现建筑垃圾已经采取了土壤覆盖,部分复绿的修复措施。但是,环境修复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该案承办人随后和公益诉讼机关、被告进行了处置意见的沟通,并向双方直接送达了诉讼文书。
法院方表示,今后丹阳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对后续修复方案的跟踪。(通讯员 闵三 清扬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