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周春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内幕交易一案。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6年至2017年,被告人周春雨利用担任安徽省委办公厅秘书、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蚌埠市人民政府市长及蚌埠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企业收购、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65万余元。周春雨担任蚌埠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违反规定,决定向有关公司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6.65亿余元;担任蚌埠市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规定,陆续将美元412万余元存放于境外银行,至案发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其作为股票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累计买入金额人民币2.7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5亿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周春雨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春雨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9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新华视点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