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10月25日下午,镇江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共同发布《劳动规章制度“负面清单”(试行)》,这在全省尚属首次。这份“负面清单”明确列出了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中应禁止出现的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管理、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休息休假、职工培训、劳动合同管理等9章共56条。
“这份‘负面清单’清晰地提示各企业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时不得触碰法律红线,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企业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都会遇到的重点。”市总工会副主席徐炳辉介绍,这份“负面清单”是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而成,发布并实施“负面清单”,能够促进用人单位在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修改过程中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实现畅通职工理性、合法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途径,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为确保“负面清单”得到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两家单位还共同发文,在全市企业中开展为期三年的“百千万”活动,即:2018年在全市一百家企业中开展试点,2019年在一千家企业中广泛推行,2020年在一万家企业中全面覆盖,最终实现全市所有企业贯彻落实劳动规章“负面清单”的工作目标。同时,两家单位还为企业提供免费的“劳动规章制度法律效力评估服务”,企业可以自愿提供自家草拟的劳动规章制度,由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分别对其条款合法性和履行民主程序情况进行评估,便于企业及时修改调整。
省总工会副主席徐勇认为,此次镇江劳动规章制度“负面清单”的发布,是推行厂务公开工作20年之际,镇江推进的又一创新性举措。
“‘负面清单’能有效指导用人单位吸取其他企业由于规章制度不合法产生问题的教训,顺应职工的期盼,贴合企业的实际,少走弯路,节约时间、精力和诚信方面的成本,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从而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这个活动实质上是对企业民主管理环境中存在的灰尘雾霾进行的一次大扫除,对隐藏在企业规章制度边边角角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内容进行的一次检查、修改和完善行动。”徐勇表示,希望镇江各级工会加强指导和示范引领,在企业通过自查自纠过程中,很好地保障职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积极推动这一活动深入开展,为全省民主管理工作提供新鲜可复制的经验。(通讯员 范翊 全媒体记者 古瑾)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