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日前,镇江市区一家工地因未按照建设工程安监部门下发的停工整改要求,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被住建部门处于10万元的“顶格”处罚。
6月21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镇江市区象山圩区一夜河污水系统整治工程土方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问题严重,主要表现为施工现场部分裸土未覆盖,车辆带泥上路现象严重。经调查,承建单位在进场前虽制定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但并未按照方案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执法人员随即发出《建设工程施工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承建单位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整改。7月26日,执法人员复查发现,现场扬尘问题依然如故,遂再次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将案件移送市城建监察支队。
据介绍,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或者未按照方案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的”,由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对承建单位的违法行为,市城建监察支队予以上限行政处罚,于9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单位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日前,市住建局正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人民币10万元罚款。目前,该工地已积极进行了整改。
6月下旬以来,按照全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市住建部门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以坚定决心和雷霆手段打赢蓝天保卫战。截至目前,已对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3个单位(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其中对多个问题严重的项目实施顶格处罚。(全媒体记者 方良龙 通讯员 张兢 徐诗蒙)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