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云南昆明滇池景色秀美,吸引众多市民和游客前来观景。 新华社记者 杨宗友 摄
2018年10月18日13时19分,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有人从西山索道缆车上跳入滇池。接报后,110指挥中心立即指派辖区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前往事发地处置,并通知120急救中心赶往现场,落水者被救上岸后,经120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随即开展核查死者身份、勘验现场、走访调查、调看监控视频等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核查死者身份,死者宋某某(女,44岁,四川荣县人,系昆明市常住人口),与丈夫、女儿、儿子、公公共同居住在昆明市盘龙区。
二是对死者遗体进行检验,死者衣着完整,体表无外伤,排除外伤致死,符合溺水死亡特征。
三是调查中,当时坐在对面缆车厢车内目击事发经过的4名目击者称,看到对面一节上山的缆车厢车门正被一名女子从里面用手掰开,女子身体跨出厢外,从缆车厢车跳到滇池水里。
四是死者家属反映,事发当日上午,死者与丈夫发生争吵,随后独自出走,之后在电话联系过程中,死者说“不想活了”,便不再接听家属电话。
五是调看昆明旅游索道开发有限公司监控录像并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死者于10月18日13时许独自一人步行到索道售票处买了一张单程票。乘坐时,不接受工作人员安排与其他游客同乘,而向工作人员提出要单独一人乘坐一辆厢车,最终单独一人乘坐事发厢车。同时,监控显示死者进入厢车后,在厢车门即将关闭时,用右脚抵挡过厢车门,导致厢车门未完全封锁。
六是公安机关于10月19日就缆车运行中厢车门受阻关闭情况,进行多次现场试验。缆车厢车在关门瞬间,乘客用脚阻挡厢车门关闭,缆车在运行过程中,厢门在人为外力作用下,从内向外可被打开一定距离,常人可以从门缝中挤身跨出厢车外部。
七是对死者遗留物品进行检查,事发当日死者手机往来通话记录和发送的短信内容与死者家属向公安机关的陈述吻合。
公安机关根据以上工作情况,得出死者宋某某自行推开缆车厢车车门,跳入滇池,导致溺水死亡的结论,并反馈死者家属。死者家属对结论无异议。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2018年10月21日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