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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停车更easy!镇江“停车便利化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印发,有这些“福利”!

2018-10-09 10:55 镇江发布  

为更好地推进城市停车体系建设

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日前

《镇江市“停车便利化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印发

停车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

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

此次方案的发布,给我们带来怎样的“福利”

小编已经帮你把重要的内容提炼出来啦。

到2020年全市年均增加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

试点建设学校停车场和接送中心...

停车资源市场化运作,实现无人收费、有人引导、互联互通、多元化支付...

2020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实现错时对外开放...

等等等等...

@镇江人,一起来看下重要内容吧!

因地制宜 持续增加停车泊位数量

到2020年全市年均增加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

资料图 / 摄影:王呈 唐悦之

开展停车泊位资源存量普查。对全市停车场(点)泊位存量情况进行摸底普查,全面掌握停车场(点)的本底资料,盘活现有存量,动态整合镇江市停车资源。2018年10月底前,各市、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完成普查工作。具体普查内容包括现有停车场(点)名称、所在区域(路段)、泊位数量、停车场性质等。普查任务分解到人、层层落实、逐步推进,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挖掘重点区域停车位,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2018年全市新增停车泊位1万个,到2020年全市年均增加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

深挖潜力 补齐停车设施短板

多元化发掘停车资源 提高泊位周转率

资料图 / 摄影:张斌 仲纯

开放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完善公共交通枢纽及配套停车设施建设,与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有效衔接,引导和方便换乘。鼓励新建公共建筑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并对社会车辆开放。深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加强与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衔接。结合城市“双修”和老旧小区整治,推进老城区及老旧小区停车泊位扩容建设,协调闲置地块设置临时停车场,试点建设学校停车场和接送中心1-2个。积极探索停车泊位共享,多元化发掘停车资源,提高泊位周转率。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改造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创新手段 推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

实现无人收费、有人引导、互联互通、多元化支付

资料图 / 摄影:陶春

落实“方便车辆、注重引导、人性化服务”的要求,建设信息共享、管理科学的公共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创新“管建分离、管干分开、建干捆绑”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推动“互联网+停车”全覆盖。通过公开招投标,将停车资源市场化运作,实现无人收费、有人引导、互联互通、多元化支付。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实现大数据共享;2018年12月底前,市区试点推进无人收费地锁和地磁等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各市、区完成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智慧停车管理。

盘活存量 鼓励试点错时对外开放

2020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实现错时对外开放。

资料图 / 摄影:季翔

科学设置停车泊位,在部分次干道、支路等不影响交通的区域,开辟临时、夜间停车泊位,缓解停车矛盾。2018年10月底前,出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的意见》,采取“先试点,再推进”的形式,在时间 、场地、安全、责任义务明确等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选择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试点错时对外开放,逐步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共享。2020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实现错时对外开放。

全文如下

镇江市“停车便利化工程”三年实施方案

(2018-2020)

为更好地推进城市停车体系建设,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17〕48号)、《关于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建城〔2018〕15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镇办发〔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想理念,按照综合治理、系统推进的要求,坚持政府统筹,多部门、多层级联动,有序加快市区停车场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形成绿色、科学、合理、便民的城市公共停车体系,逐步缓解城市停车压力,切实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高位统筹,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坚持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科学确定停车设施发展目标,适时调整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明确停车预留用地,合理布设公共停车场。2018年12月底前,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编制完成《镇江市主城区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2019年底前,各市完成停车专项规划编制。

(二)因地制宜,持续增加停车泊位数量。开展停车泊位资源存量普查。对全市停车场(点)泊位存量情况进行摸底普查,全面掌握停车场(点)的本底资料,盘活现有存量,动态整合我市停车资源。2018年10月底前,各市、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完成普查工作。具体普查内容包括现有停车场(点)名称、所在区域(路段)、泊位数量、停车场性质等。普查任务分解到人、层层落实、逐步推进,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挖掘重点区域停车位,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2018年全市新增停车泊位1万个,到2020年全市年均增加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

(三)深挖潜力,补齐停车设施短板。开放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完善公共交通枢纽及配套停车设施建设,与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有效衔接,引导和方便换乘。鼓励新建公共建筑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并对社会车辆开放。深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加强与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衔接。结合城市“双修”和老旧小区整治,推进老城区及老旧小区停车泊位扩容建设,协调闲置地块设置临时停车场,试点建设学校停车场和接送中心1-2个。积极探索停车泊位共享,多元化发掘停车资源,提高泊位周转率。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改造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四)创新手段,推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落实“方便车辆、注重引导、人性化服务”的要求,建设信息共享、管理科学的公共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创新“管建分离、管干分开、建干捆绑”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推动“互联网+停车”全覆盖。通过公开招投标,将停车资源市场化运作,实现无人收费、有人引导、互联互通、多元化支付。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实现大数据共享;2018年12月底前,市区试点推进无人收费地锁和地磁等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各市、区完成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智慧停车管理。

(五)盘活存量,鼓励试点错时对外开放。科学设置停车泊位,在部分次干道、支路等不影响交通的区域,开辟临时、夜间停车泊位,缓解停车矛盾。2018年10月底前,出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的意见》,采取“先试点,再推进”的形式,在时间 、场地、安全、责任义务明确等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选择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试点错时对外开放,逐步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共享。2020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实现错时对外开放。

(六)规范服务,鼓励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停车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确保停车设施正常运行。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室内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须按要求配备有关设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科学制定停车收费政策,促进停车设施社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对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实行差别化收费,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晚”的政策导向,发挥好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

(七)创新执法,健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加大对支路、街巷乱设道路停车点、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规范使用票据等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健全公安与城管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健全市民投诉处理、举报奖励等社会监督机制等。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停车便利化工程”工作推进组,副市长陈金观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新中、市城管局局长宋平生为副组长,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附件)。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停车便利化工程”各项工作的统筹、组织、监督和检查工作,市城管局党委委员汤达敏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公共停车管理处处长蒋展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建立工作制度。由市停车管理工作推进组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责任人,将工作分解到位,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抓好落实。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职能部门及各市、区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解决停车场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市政府督查工作中,定期组织专项的检查考核,确保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资料图 / 摄影:张斌 仲纯

镇江市“停车便利化工程” 工作推进组

成员名单

组长

陈金观  副市长

副组长

陈新中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平生  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

史健洁  市发改委副主任

薛安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范存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捷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戴卫东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步锁良  市规划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汤达敏  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郜大浩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樊德高  市卫计委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张彤明  市物价局副局长

方福仙  市民防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朱海  市法制办副主任

朱涛  镇江国控集团副总经理

曹俊  镇江城建集团副总经理

蔡超  镇江交通集团党委副书记

石磊  镇江文旅集团副总经理

陈俊  丹阳市副市长

侯华峰  句容市副市长

吴明成  扬中市副市长

贺文  丹徒区副区长

姚恒清  京口区副区长

祝中昊  润州区副区长

马云明  镇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旭  镇江高新区党工委委员

来源:镇江发布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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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进城市停车体系建设

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日前

《镇江市“停车便利化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印发

停车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

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

此次方案的发布,给我们带来怎样的“福利”

小编已经帮你把重要的内容提炼出来啦。

到2020年全市年均增加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

试点建设学校停车场和接送中心...

停车资源市场化运作,实现无人收费、有人引导、互联互通、多元化支付...

2020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实现错时对外开放...

等等等等...

@镇江人,一起来看下重要内容吧!

因地制宜 持续增加停车泊位数量

到2020年全市年均增加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

资料图 / 摄影:王呈 唐悦之

开展停车泊位资源存量普查。对全市停车场(点)泊位存量情况进行摸底普查,全面掌握停车场(点)的本底资料,盘活现有存量,动态整合镇江市停车资源。2018年10月底前,各市、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完成普查工作。具体普查内容包括现有停车场(点)名称、所在区域(路段)、泊位数量、停车场性质等。普查任务分解到人、层层落实、逐步推进,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挖掘重点区域停车位,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2018年全市新增停车泊位1万个,到2020年全市年均增加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

深挖潜力 补齐停车设施短板

多元化发掘停车资源 提高泊位周转率

资料图 / 摄影:张斌 仲纯

开放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完善公共交通枢纽及配套停车设施建设,与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有效衔接,引导和方便换乘。鼓励新建公共建筑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并对社会车辆开放。深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加强与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衔接。结合城市“双修”和老旧小区整治,推进老城区及老旧小区停车泊位扩容建设,协调闲置地块设置临时停车场,试点建设学校停车场和接送中心1-2个。积极探索停车泊位共享,多元化发掘停车资源,提高泊位周转率。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改造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创新手段 推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

实现无人收费、有人引导、互联互通、多元化支付

资料图 / 摄影:陶春

落实“方便车辆、注重引导、人性化服务”的要求,建设信息共享、管理科学的公共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创新“管建分离、管干分开、建干捆绑”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推动“互联网+停车”全覆盖。通过公开招投标,将停车资源市场化运作,实现无人收费、有人引导、互联互通、多元化支付。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实现大数据共享;2018年12月底前,市区试点推进无人收费地锁和地磁等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各市、区完成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智慧停车管理。

盘活存量 鼓励试点错时对外开放

2020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实现错时对外开放。

资料图 / 摄影:季翔

科学设置停车泊位,在部分次干道、支路等不影响交通的区域,开辟临时、夜间停车泊位,缓解停车矛盾。2018年10月底前,出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的意见》,采取“先试点,再推进”的形式,在时间 、场地、安全、责任义务明确等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选择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试点错时对外开放,逐步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共享。2020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实现错时对外开放。

全文如下

镇江市“停车便利化工程”三年实施方案

(2018-2020)

为更好地推进城市停车体系建设,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17〕48号)、《关于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建城〔2018〕15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镇办发〔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想理念,按照综合治理、系统推进的要求,坚持政府统筹,多部门、多层级联动,有序加快市区停车场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形成绿色、科学、合理、便民的城市公共停车体系,逐步缓解城市停车压力,切实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高位统筹,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坚持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科学确定停车设施发展目标,适时调整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明确停车预留用地,合理布设公共停车场。2018年12月底前,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编制完成《镇江市主城区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2019年底前,各市完成停车专项规划编制。

(二)因地制宜,持续增加停车泊位数量。开展停车泊位资源存量普查。对全市停车场(点)泊位存量情况进行摸底普查,全面掌握停车场(点)的本底资料,盘活现有存量,动态整合我市停车资源。2018年10月底前,各市、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完成普查工作。具体普查内容包括现有停车场(点)名称、所在区域(路段)、泊位数量、停车场性质等。普查任务分解到人、层层落实、逐步推进,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挖掘重点区域停车位,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2018年全市新增停车泊位1万个,到2020年全市年均增加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

(三)深挖潜力,补齐停车设施短板。开放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完善公共交通枢纽及配套停车设施建设,与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有效衔接,引导和方便换乘。鼓励新建公共建筑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并对社会车辆开放。深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加强与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衔接。结合城市“双修”和老旧小区整治,推进老城区及老旧小区停车泊位扩容建设,协调闲置地块设置临时停车场,试点建设学校停车场和接送中心1-2个。积极探索停车泊位共享,多元化发掘停车资源,提高泊位周转率。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改造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四)创新手段,推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落实“方便车辆、注重引导、人性化服务”的要求,建设信息共享、管理科学的公共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创新“管建分离、管干分开、建干捆绑”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推动“互联网+停车”全覆盖。通过公开招投标,将停车资源市场化运作,实现无人收费、有人引导、互联互通、多元化支付。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实现大数据共享;2018年12月底前,市区试点推进无人收费地锁和地磁等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各市、区完成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智慧停车管理。

(五)盘活存量,鼓励试点错时对外开放。科学设置停车泊位,在部分次干道、支路等不影响交通的区域,开辟临时、夜间停车泊位,缓解停车矛盾。2018年10月底前,出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的意见》,采取“先试点,再推进”的形式,在时间 、场地、安全、责任义务明确等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选择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试点错时对外开放,逐步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共享。2020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实现错时对外开放。

(六)规范服务,鼓励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停车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确保停车设施正常运行。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室内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须按要求配备有关设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科学制定停车收费政策,促进停车设施社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对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实行差别化收费,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晚”的政策导向,发挥好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

(七)创新执法,健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加大对支路、街巷乱设道路停车点、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规范使用票据等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健全公安与城管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健全市民投诉处理、举报奖励等社会监督机制等。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停车便利化工程”工作推进组,副市长陈金观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新中、市城管局局长宋平生为副组长,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附件)。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停车便利化工程”各项工作的统筹、组织、监督和检查工作,市城管局党委委员汤达敏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公共停车管理处处长蒋展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建立工作制度。由市停车管理工作推进组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责任人,将工作分解到位,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抓好落实。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职能部门及各市、区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解决停车场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市政府督查工作中,定期组织专项的检查考核,确保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资料图 / 摄影:张斌 仲纯

镇江市“停车便利化工程” 工作推进组

成员名单

组长

陈金观  副市长

副组长

陈新中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平生  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

史健洁  市发改委副主任

薛安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范存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捷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戴卫东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步锁良  市规划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汤达敏  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郜大浩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樊德高  市卫计委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张彤明  市物价局副局长

方福仙  市民防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朱海  市法制办副主任

朱涛  镇江国控集团副总经理

曹俊  镇江城建集团副总经理

蔡超  镇江交通集团党委副书记

石磊  镇江文旅集团副总经理

陈俊  丹阳市副市长

侯华峰  句容市副市长

吴明成  扬中市副市长

贺文  丹徒区副区长

姚恒清  京口区副区长

祝中昊  润州区副区长

马云明  镇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旭  镇江高新区党工委委员

来源:镇江发布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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