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华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国家多部委编制发布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在生态空间、环境容量约束下,搬停违法违规化工企业、严控化工新增产能、限产停产等是很多地区通行的做法。然而,化学工业几乎涉及国民生活的每个方面,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国家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其发展速度和规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部门有着直接影响。
如何坚持统筹兼顾,既为长江大保护让路,又为化学工业企业发展找出路?笔者认为,在严肃环保执法、推动装备更新、强化企业管理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循环化经济体系,推动企业内部、各关联企业及产业之间循环利用和耦合发展,是一条有效的路径。欧洲的莱茵河畔集聚了数百家化工企业,巴塞尔科莱恩化学工业园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经验之一也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江苏镇江经开区以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为抓手,构建化工、光伏、静脉、造纸等循环经济产业链,通过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手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废弃物的排放,取得了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循环化经济通过优化物质在经济系统内部的循环和能量流动,减少资源输入和污染输出,使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而在经济增长中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交流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循环与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变末端治理为源头利用,把结构性的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可以把治理区域性的污染和推动生态工业结合起来。在当下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形势下,发展循环经济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
从经济形态角度来看,循环经济是对人类生产关系的调整,以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和再生化为路径,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在生态环境成为经济增长制约要素、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迫切需求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建设循环经济体系有利于企业形成更为紧密和完善的产业链,也是企业降低成本、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内在需要,以成本的降低扩大产品价值,提升产品市场优势。从社会模式角度来看,循环经济强调在阈值范围内,合理利用自然资本,将生产末端治理模式变为过程治理模式,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使生产和消费中投入的自然资源最少、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最少、对环境的危害或破坏最小,实现污染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
发展循环经济体系,需要政府层面多维度的引导和支持,以园区为平台推进企业自身、企业间、产业间实施循环化改造,打造循环经济价值链。
1.强化产业发展的引导。按照“增量调结构、存量促转型”的思路,按照“两减六治三提升”“四个一批”的要求,坚决淘汰落后化工产能、压缩小化工产能,关停达不到安全、环保、能耗要求的化工企业,推动化工行业绿色、安全、健康发展;在新项目招引上,重点关注能够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的企业,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在循环经济产业链上实现延链、补链、强链,达到物料、能量、废物处理方面的资源循环利用,降低循环链条上企业之间的流通成本、降低能量损耗,提高物料和能源循环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
2.强化公共实施平台建设。强化规划的先行引领作用,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公共设施建设计划,强化公共管廊建设,提高三废处理能力,提高三余利用率,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建设园区安全环保监控平台,加强对园区企业排放、流通的预警、监管、调度,促进企业设备、工艺、管理水平的提升;建设园区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建立大数据库,建立技术、设备推广目录,实现物料及废弃物信息的公开发布,挖掘园区企业之间物质流、能量流关系,引导企业间产品互换,打造企业之间产业循环链。
3.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在政策上,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政策合力,建议整合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循环经济相关政策,为企业循环化改造提供全方位的指引。在财政金融支持上,循环化建设在短期内资金投入较大、回收时期长,且市场接受有一定过程,仅通过政府的公益性建设和补贴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叠加其他鼓励政策,例如扩大公益性平台的投资补贴力度、降低循环经济设备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贷款门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在环境约束上,建立环境容量转移补偿机制,对于开展循环经济集中处理污染源的园区,统筹环境总容量、能源总量等指标转移补偿,实现有进有出,收支两条线并行,节约的指标量补偿到园区其他需要扩大产能以及扩产的项目上。
(作者系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