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9月28日上午10时20分许,济南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杨河在巡逻时,收到大队指挥中心调度称:一辆车牌号为鲁AR88**黑色比亚迪轿车正由体育馆北门向西行驶,车辆脱审。
车辆行驶到经十纬一路口时被民警拦下,车内只有驾驶人一人。驾驶人自称没带驾驶证,随后出示了行驶证。民警让其靠边接受检查,当民警落实驾驶人身份时,一个细节让民警察觉到异常。驾驶人自称邓某林,自己的姓氏先写右半边,左半边还想不起来是个“又”字,在民警的提醒下这才写出。这在民警的心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自己的姓氏还能不会写吗?驾驶人提供的身份证号,也是说了两遍才确定,甚至在第二遍说生日时还有些犹豫。民警根据驾驶人提供的身份证号查询出,身份证号对应的是聊城的驾驶人,有C1驾驶证。
但是驾驶人和系统内的照片脸型看着一样但是五官略有不同。机智的民警还发现一个破绽,当询问驾驶人在哪学的驾驶证时,驾驶人回答在济南学的,但是经查询发证机关是聊城市公安局。在哪里学的证也说不对吗?综合以上信息,民警确定驾驶人冒用的是他人的驾驶证。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驾驶人的心理防线被攻破,主动承认自己的驾驶证2015年因为醉驾被吊销了。经过进一步落实驾驶人的真名是胡某雷,驾驶证的状态显示超分(已经扣了十八分)暂扣停止使用吊销状态。驾驶人涉嫌吊销期内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200元记3分,同时车辆已被暂扣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来源:东方网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