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29日从丹阳司法局获悉,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呵护老年人晚年幸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国第九个“敬老月”和第六个“老年节”来临之际,丹阳市司法局决定在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丹阳组织开展“法润丹阳•法护夕阳红”敬老月活动。
开展老年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活动。重阳节前后,将面向老年人举办形式多样的法治讲座和现场咨询。紧密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注重把老年人法律宣传融入健康养生、文体活动等日常生活中,推动老年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
开展关爱老年法律送温暖活动。将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老年人较多的社区走访慰问,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调解、仲裁和法律咨询等活动,对在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方面有法律需求的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在敬老院、老年学校等老年人集中的区域设立老年人法律咨询点,为老年群体提供快速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对有老年人的经济贫困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及时免费提供权益保护和法律帮助。
开展法律服务老年优待活动。敬老月期间,组织公证处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实施免费服务,对70周岁至80周岁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实施减半收费服务。切实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对高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等“三无”老人,失能半失能、空巢、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以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对80岁以上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一律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接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开展服务岗位敬老爱老活动。丹阳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服务机构将围绕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通过减免费用、电话预约等方式,帮助更多老年人申请和获得法律服务。积极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江苏法网”“丹阳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提供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服务。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广泛设立“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站”“敬老文明号”等敬老爱老服务窗口,深入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开展涉及老年人矛盾纠纷化解活动。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有针对性地重点排查涉及老年人的婚姻、继承、赡养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采取便民利民、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就地化解。注重在调解过程中宣传老龄政策法规,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大力营造关爱老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通讯员 蒋跃军 全媒体记者 佘记其)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