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日前,扬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岳益民主持召开该院2018年第6次审判委员会会议,扬中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卫群列席会议,这也是该市进一步依法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适应司法改革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重要举措。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首先就刘某某与柳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黄卫群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详细阐述了相应的事实和理由。各位审委会委员就该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岳益民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于提高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阶段,扬中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于颖 谢勇)
编辑 贺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