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9月25日,经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对“8.16”水上交通肇事案嫌疑人徐某平执行逮捕。“这是我们维护长江航运安全的又一个缩影。”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曹钦说。
据了解,2018年8月1日9时许,江苏泰州籍人员徐某平驾驶“三无”交通船,私自搭载2名乘客行至长江泰州段某水域时,与上水正常航行的船舶相撞,致交通船翻沉,2名乘客落水后溺水身亡。事后,经海事部门调查认定,徐某平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在接到海事部门案件移交后,镇江分局积极贯彻落实“两法衔接”,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海事部门向交通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线索的通知》,在短短一周内将该案侦破,并迅速将徐某平抓获归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航警方在此向广大市民提示,如需乘坐交通工具过江,一定要到正规渡口乘坐有资质的客渡船舶,切勿贪图一时便利,乘坐无任何资质的私人交通船,给自身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珍爱生命,远离江上“黑渡船”。(全媒体记者 曹海滨 通讯员 蒋志勤 程鹤云)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