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与网友线上热聊、线下约会,这本是当下年轻人网络交友的常见方式。但28岁的镇江丹阳籍男子黄某一定没有想到,他会再一次因盗窃而面临牢狱之灾。
24日,记者从丹阳检方获悉,此前黄某就因三次盗窃,而在四年之内被法院判处过两次刑罚处罚、被公安机关决定劳动教养一次。世上没有后悔药,等待他的将又是法律的制裁,近日丹阳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黄某批准逮捕。
检方介绍,2018年5月,黄某通过微信刷“附近的人”,认识了被害人女网友余某。6月20日,黄某与余某相约见面。次日上午,余某与黄某合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共同出行。行车的余某因身背挎包行动不便,便放心地将自己的挎包交给了坐在后座的黄某。
此时,黄某想起了前一日晚上看见余某将一条金项链放入挎包,又想到近日自己经济上一直捉襟见肘,便顿时起了歹心。随即,坐在车后的他,偷偷将挎包中的金项链与现金一并纳入自己的囊中。随后,借故先行离开。
后知后觉的余某对黄某的突然离去,还有些不理解。但在发现包中项链与现金不见后,立马对黄某起了疑心。此后,便试图与黄某取得联系。谁料黄某不仅拒接电话,还将余某拉入了微信黑名单。面对这一反常情况,无奈之下的余某意识到黄某并不是什么网友,而是一名贼!
随即,余某只得报警求助。
2018年8月14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归案,并于同月21日将该案移送丹阳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有犯罪前科,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检方提醒,克己自律尤为重要,莫让眼前小利蒙蔽双眼,一念之差铸成大错之时便为时已晚。同时,市民朋友也要警钟常悬,出门在外财不外露,注意看管好随身物品。
通讯员 崔蛟 何丹兰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