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句容警方依法传唤,吴某某在接受传唤期间不仅拒不配合,而且言语嚣张、态度蛮横,还将一名执勤民警左上臂、右眼部击伤。日前,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吴某某批准逮捕。
警方在侦办某诈骗案中,发现吴某某存在重大嫌疑,句容市公安局华阳派出所遂于今年6月17日依法对其进行传唤。民警在执行传唤期间,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当时正在句容市某小区与女友约会,面对民警的到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居然不把传唤当成一回事情,还认为民警当着女友的面将其抓走很失面子。
吴某某来到华阳派出所接受传唤期间,被安排在候问室南侧的座位上等待接受讯问。此时,诈骗案的另一同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也被带进了候问室。为防止同案犯间相互串供,民警事先给两个犯罪嫌疑人都戴上了头套,避免相互辨认出对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并不服从民警管理,并在候问室内大喊大叫并拒绝戴头套,多次自行抖落头套,经民警严厉训诫后才安静下来。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随即对民警进行挑衅,辱骂执勤民警,言语嚣张、态度蛮横。民警丛某某见状上前对其进行警告和训诫,要求其遵守候问室管理规定,但吴某某不依不饶,仍然继续挑衅、辱骂民警。民警丛某某见吴某某情绪激动和言辞激烈,存在暴力抗法趋向,于是要求其他民警给吴某某戴上手铐。在民警对吴某某实施控制期间,吴某某不断挥拳,击打民警丛某某肋部和右眼眶,造成民警丛某某左上臂、右眼部不同程度受伤。
经办案民警多方取证,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对自己暴力袭警行为供认不讳,并在事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径,表示为自己的冲动感到懊悔和歉意。
“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一条的增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在面临暴力抗法、暴力袭警时,不能一味宽容、忍让,甚至放纵袭警事件的发生,要依法及时使用警械,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依法打击暴力抗法、暴力袭警行为。”承办检察官介绍说。 (宋相如 谢勇)
编辑 贺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