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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小学招生严禁任何变相测查

2018-09-13 15:47 交汇点  

资料图:2018年9月3日,南京市秦淮区天坛新寓幼儿园的孩子们用红地毯走秀的方式迎接开学。新华报业视觉中心记者 邵丹 摄

9月13日,江苏省教育厅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外发布江苏省专项治理工作意见。

意见指出,将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幼儿园“小学化”的各种表现形式。幼儿园“小学化”体现在保育教育工作等各个方面,主要表现形式有:教育内容“小学化”,集中传授小学阶段课程,如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教育方式“小学化”,采用集中读写、集体训练等方式进行知识与技能学习;教育环境“小学化”,大面积塑胶或水泥场地,室内外缺少生活化、游戏化的生态环境;管理方式“小学化”,统一编排各类活动内容与时间,不能因幼儿自主活动进展情况而弹性管理。意见要求,各地各园要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幼儿园“小学化”的各种形式和现象,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江苏自2014年实施课程游戏化以来,“儿童在前、教师在后”的教育观和“游戏化、生活化”的课程理念深入人心,全省幼儿园课程实施面貌发生很大变化。根据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继续加大统筹和专业指导力度,全面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意见》,对照《江苏省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实施要求》,将课程游戏化项目实施从试点幼儿园推进到所有幼儿园,并将此作为正面引领课程实施、深入治理“小学化”的关键举措。各地应依据教育部《幼儿园安全友好环境建设指南》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要求,为幼儿园实施课程游戏化创设必要的学习环境。要以自然地貌和景观为基础,从儿童活动的需要出发合理规划室内外空间,满足每日户外2小时活动需求;配齐配足各类玩教具,支持室内外各类自主探究性活动。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家园协作,有效防止家庭教育“小学化”倾向。幼儿园应主动与家庭建立尊重、平等的关系,系统介绍国家和省对于幼儿园教育的基本要求、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所在幼儿园课程实施的基本情况等,让家庭对于幼儿园的教育服务有全面的认知。

意见提出,要加大治理社会培训机构力度,突出解决校外教育“小学化”问题。校外培训机构面向适龄幼儿的教育活动应遵循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充分尊重和保护其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招收学前适龄儿童、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地要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将纠正幼儿培训“小学化”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的不良行为,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不得以学龄前幼儿为学科类培训对象。在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阶段,要将面向幼儿实施“小学化”培训的机构纳入“黑名单”,并纳入本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意见还提出,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规范小学招生行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测查,严禁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为依据录取学生。(交汇点记者  王拓)

来源:交汇点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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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2018年9月3日,南京市秦淮区天坛新寓幼儿园的孩子们用红地毯走秀的方式迎接开学。新华报业视觉中心记者 邵丹 摄

9月13日,江苏省教育厅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外发布江苏省专项治理工作意见。

意见指出,将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幼儿园“小学化”的各种表现形式。幼儿园“小学化”体现在保育教育工作等各个方面,主要表现形式有:教育内容“小学化”,集中传授小学阶段课程,如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教育方式“小学化”,采用集中读写、集体训练等方式进行知识与技能学习;教育环境“小学化”,大面积塑胶或水泥场地,室内外缺少生活化、游戏化的生态环境;管理方式“小学化”,统一编排各类活动内容与时间,不能因幼儿自主活动进展情况而弹性管理。意见要求,各地各园要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幼儿园“小学化”的各种形式和现象,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江苏自2014年实施课程游戏化以来,“儿童在前、教师在后”的教育观和“游戏化、生活化”的课程理念深入人心,全省幼儿园课程实施面貌发生很大变化。根据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继续加大统筹和专业指导力度,全面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意见》,对照《江苏省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实施要求》,将课程游戏化项目实施从试点幼儿园推进到所有幼儿园,并将此作为正面引领课程实施、深入治理“小学化”的关键举措。各地应依据教育部《幼儿园安全友好环境建设指南》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要求,为幼儿园实施课程游戏化创设必要的学习环境。要以自然地貌和景观为基础,从儿童活动的需要出发合理规划室内外空间,满足每日户外2小时活动需求;配齐配足各类玩教具,支持室内外各类自主探究性活动。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家园协作,有效防止家庭教育“小学化”倾向。幼儿园应主动与家庭建立尊重、平等的关系,系统介绍国家和省对于幼儿园教育的基本要求、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所在幼儿园课程实施的基本情况等,让家庭对于幼儿园的教育服务有全面的认知。

意见提出,要加大治理社会培训机构力度,突出解决校外教育“小学化”问题。校外培训机构面向适龄幼儿的教育活动应遵循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充分尊重和保护其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招收学前适龄儿童、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地要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将纠正幼儿培训“小学化”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的不良行为,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不得以学龄前幼儿为学科类培训对象。在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阶段,要将面向幼儿实施“小学化”培训的机构纳入“黑名单”,并纳入本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意见还提出,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规范小学招生行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测查,严禁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为依据录取学生。(交汇点记者  王拓)

来源:交汇点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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