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55岁的丹阳籍男子张某,自小就未上过学,1981年刚满18岁的他就因犯盗窃罪被丹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此后的20余年间便对盗窃像着了魔一样,一发不可收拾,先后总计13次蹲过牢房,2018年2月才刑满释放出狱。11日,记者从丹阳市检察院获悉,出狱后的张某仍然不思悔改,认为盗窃才是他的本业,近日张某又因盗窃罪被该院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介绍,张某专门通过乘隙窃取他人财物的方法,先后到闹市区的人流量较多的地方下手,寻找“猎物”。
据张某供述,2018年6月份的一天上午8点多钟,正是商超大妈买菜高峰期,他便混迹于丹阳某大型超市菜肉制品区。期间,看到卖猪肉的地方聚集着很多大妈,便挤进人群,浑水摸鱼,并乘机窃得钱包一枚,内有现金120余元。
过了十来天,张某又在街上闲逛,发现一商店门口的婴儿车无人看管,车上还挂了一只花色布包。张某一看四周无人,按捺不住再次干起了“老本行”,把包拿走跑开,窃得现金90多元。之后的7月份,他又以到彩票店看行情的名义,窃得男士钱包一枚,内有现金700余元。
张某作案后的三四天,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侦查,将其抓获归案。归案后,张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在讯问张某过程中,张某表示因为盗窃这几十年被处理了很多次,已经管不住自己的手,也习惯了不劳而获,他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
检方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多次前科,系累犯,且一年内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共计1000余元,依法构成盗窃罪。
近日,检方依法对其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通讯员 沈敏敏 王蓉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