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9月3日电(记者陈席元、眭黎曦)江苏省教育厅3日出台意见,决定试点举办综合高中班。综合高中班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实行普职分流,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中职毕业直接工作。
根据意见,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均可举办综合高中班,每个班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学制3年。综合高中新生入学后原则上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实行普职分流。
选择普通高中课程且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考;选择中职课程且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毕业生可以直接就业,也可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
分流后,上职业学校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籍,上普通高中的学生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综合高中班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及后勤等工作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全面负责。
课程设置方面,综合高中班第一学年原则上以开设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同时加强技术类课程的设置与教学,并设置部分选修专业课程。学生分流后,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选择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及相应专业的理论和技能课程。
意见提出,要尊重学生个性特点,加强生涯规划教育,结合学生特长和个人意愿进行科学引导,倡导“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理念,提升学生自主选择升学和未来职业的能力。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