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今天,记者从物价局获悉,市政府办发出《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镇江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建立镇江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
据悉,《通知》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市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商务局等25个政府部门,由市物价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法制办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知》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统筹协调推进我市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我市公平竞《通知》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统筹协调推进我市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行总体指导,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二是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协同治理,及时交流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三是开展市、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定期对各地、市各有关部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清理政策文件进行督察、考核;四是研究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各阶段实施计划、年度任务,根据省出台的实施细则研究我市的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程序、方法;五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佘殿福)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