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昨日获悉,结合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我市201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4%,不设企业工资增长上线。
相关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匹配。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健全企业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在经济效益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同时,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企业应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
据了解,企业因本年度经营亏损,职工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的,应通过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程序,向职工说明情况。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