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如今出门,既不用带现金,也无需带银行卡,只要带上手机就可消费。殊不知,一些不法分子也会利用这一“优点”和便利,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蒯某诚的手机出了故障,便借用了朋友的手机登陆了自己的微信,以便确认别人给他微信转账的9800元是否收到。不想,却因此被朋友盗刷了自己微信内的钱。21日,丹阳警方介绍,案发大半年后,最后一名嫌疑人才被警方抓获。
2017年12月16日下午2时许,丹阳珥陵派出所接到蒯某诚报警,称12月15日自己微信内的钱,被人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盗走,共计损失5900余元。
接到报警后,珥陵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微信转账和银行流水账,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李某、黄某阳、饶某元三人。通过侦查,李某、饶某元很快被抓获归案,黄某阳作案后潜逃,被丹阳市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缉捕。
8月15日,根据线索,外逃大半年的黄某阳,也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黄某阳、饶某元对盗刷蒯某诚微信内的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无钱花销,在被害人蒯某诚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使用蒯某诚在饶某元手机内曾登录的微信,以及饶某元记下的支付密码,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的方式,盗刷走蒯某诚微信内的59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饶某元、黄某阳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如今在线支付十分方便,但不管是用微信、支付宝还是网银转账,如果是在其他设备上登陆自己的账号,谨记使用后要安全退出。
此外,更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否则资金安全就难以得到保障。(通讯员 张斌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