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以后‘哈罗单车’不能骑进小区了。”
“这是为什么呢?我只要遵守法律不乱骑、不乱停,为什么连小区都不能进呢。共享单车不就是提供方便的吗?”
昨天,有关“‘哈罗单车’本月起禁入小区”的消息发出后,两位正在面条店吃午餐的市民,有了上面一段对话。
无独有偶,昨天下午,有市民在朋友圈发出相关消息后,引出了不同的声音:既有不少“点赞”,也有疑惑之声。
更有人表达了自己最关切的一条:
共享单车禁入小区,良好的初衷会因为这样的规定和呼吁顺利实现吗?
或许,更应该管好的是‘停’的问题,而不是‘入’的事情。
共享单车受损、乱停乱放现象几乎每天都有
我市发出“禁入小区”公告获普遍认同
今年4月,“哈罗单车”正式进入我市,成为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又一道风景,也为我市市民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作出了贡献,受到不少好评。
不过,一小部分市民在使用过程中不够爱护单车,甚至出现有市民在使用过程中私藏单车、蓄意破坏单车的现象,给其他市民的使用带来不便。
一组从7月30日—8月5日的当周“哈罗单车”的损坏统计表显示出两方面问题:单车的“回收率”有4天未达100%,最多一天有5%的单车没有停放到划定的停放区域内;单车的损坏每天都在发生,“损坏率”最高一天达到了33%。这意味着如果当天在全市投放的单车是1000辆,那当天被定性为“损坏”的车辆就达到了约330辆。
对这些数据,“哈罗单车”工作人员表示
从“哈罗单车”投放镇江以来,每天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去将车辆运送到指定停放区域,以方便市民骑行,而回收这些车辆较多的地方,是市区的不同住宅小区,也有一些是被搁置在绿化带、慢车道、公交站台的。
“如果每个市民都不把共享单车骑入小区。镇江的共享单车的使用率会更高,我们节省下来的人力也可以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舒心的服务”。
如何探索出共享单车管理的新路子?
8月初,市城管局公共停车处与“哈罗单车”公司共同发布了全国首个单车禁入小区公告,告知市民不把共享单车骑进小区。
市住建局也对各小区物业下发《“严禁共享单车入小区”物业管理通知书》,
要求各物业加强管理,拦截骑入小区的共享单车。从这份《通知书》可以看出,禁入小区的共享单车,包括但不限于“哈罗单车”。
《通知书》的张贴和“哈罗单车禁入小区”消息的传出,引来不少市民的赞同。
他们认为
管理部门确实应该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对共享单车的使用进行规范,从而真正让共享单车体现出“共享的优势”,同时也在一个层面提升城市形象,约束不够文明、不够道德人员的行为。
家住市区华都名城的刘女士说:
我们小区原本道路就不宽敞,划上停车位后,也就没多少地方给汽车开了,随着共享单车现在越来越多,不少人就把共享单车直接骑到小区里来了,我心想骑就骑吧,至少得好好停吧?谁知道后来一大早发现把共享单车停在马路中间的也有,倒在草坪上的也有,歪七竖八的很难看。
这样的措施出台,我们肯定喜闻乐见,要不然晚上下班回家就真没地方停车了。
家住长江路悠然居的洪先生也对共享单车在小区内乱停乱放的行为深恶痛绝。
大概也就在半个月前,我在小区里租的车位上就经常停着一辆‘哈罗单车’,每次回家停车前都得先‘运动’下,把‘哈罗单车’移走再停车,真受不了。希望有关部门赶紧管管,晚上小区散步才发现,小区里面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是越来越多,这样下去就成‘灾’了。
应该为职能部门的大胆尝试点赞,说明他们发现了问题,思考了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也愿意通过多部门的合力联动,让镇江的共享单车管理成为其他地方的表率。
不过,在普遍赞同“对共享单车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也有市民觉得,“或许,严管的重点可以调整优化一下”。
公告引出讨论之声:共享单车和小区的关系
是“禁入”合适,还是“禁停”更妥当?
虽然有不少市民支持这样的举措,但也有市民提出疑问:
管理部门出台这样的举措,是因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所导致的结果,可“严禁共享单车入小区”是不是就意味着,连在小区内骑行都不可以了吗?
前两天我看到我们小区的公告栏上贴出了‘严禁共享单车入小区’的公告,当时就有点纳闷,是不是以后小区里面都不能骑共享单车了呢?我爸妈经常会早上买过菜后骑‘哈罗单车’到我们家楼下给我们送点儿菜,然后直接回家,现在他们是必须拎着那么重的菜走进小区才行吗?这样是不是太不人性化了呢?
家住新城花园的小董说。
关注“共享单车禁入小区”一事的张先生觉得:
管理部门提出这样举措的初衷,我想应该是希望市民都能够规范停车,文明停车。共享单车已经成为衡量城市文明的新标尺,体现着一个城市市民的个人素质。我们也希望我们居住的城市多一些文明的力量,少一些乱停乱放、蓄意破坏、据为己有的不文明现象,但同时我们也希望管理部门能够多一些人性化的考虑。
如果把‘禁入小区’改为‘禁停小区’,是不是更合适呢?
张先生的这个观点,在朋友群里得到了不少跟帖。
其中不少人说,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和停放,应该是分成两个层面进行管理。
“使用,一般是指骑行,只要不违反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只要按照租用协议支付相关费用,应该被允许,住宅小区不应该成为‘禁区’。而停放,确实是加大管理力度、寻求新的规范方式的重点,考虑到住宅小区的相对特殊性,倒是可以明确‘不能停’”。
七嘴八舌中,张先生还拿出了此次职能部门和“哈罗单车”联手推出的技术支持内容佐证自己的观点。
他在和朋友的讨论中说,相关企业的技术团队研发出“禁停区扣费”项目,主旨是很明确的:
我们小区原本道路就不宽敞,划上停车位后,也就没多少地方给汽车开了,随着共享单车现在越来越多,不少人就把共享单车直接骑到小区里来了,我心想骑就骑吧,至少得好好停吧?谁知道后来一大早发现把共享单车停在马路中间的也有,倒在草坪上的也有,歪七竖八的很难看。
这样的措施出台,我们肯定喜闻乐见,要不然晚上下班回家就真没地方停车了。
他在和朋友的讨论中说,相关企业的技术团队研发出“禁停区扣费”项目,主旨是很明确的:
比如已经在部分城市试点的‘用户一旦将车骑入被纳入禁停区的小区,就会被额外扣费’的项目,重点还是在‘停’上。如今都不让‘进’了,会不会有点用力过猛?又或者是相关企业因为无法对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进行更好的管理而采取的‘一刀切’的办法呢。
讨论中,张先生形象地说了一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最好不要‘一人感冒、全家吃药’。”
市民提出中肯建议,希望好事办好:
“堵疏结合”的同时 还需尽早完善配套
市民林小姐从共享单车进入我市以来,一直有骑单车锻炼身体的习惯。但就在两天前,她在小区门口被保安礼貌地拦了下来:“不好意思,小区目前已经全面禁止共享单车进入。”
林小姐说,
共享单车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回家最后一公里的路程,我又不是在小区里乱停乱放,为什么不能进小区?
我市还有许多大型开放性小区,比如江滨新村、三茅宫小区等,如果共享单车只能停在路边,那走进小区也有很长时间。
共享单车不让进小区的要求,未必符合所有人的诉求。
林小姐的想法,也得到了家住香江花城的陈女士的认同,而陈女士的说法显得更加理性。
“禁入小区,应该说是一种‘堵’的办法。不过只是‘堵’应该是不够的,还需要‘疏’。”陈女士举例说,“比如说,在有条件的小区划定一个区域用于车辆的停放,或许效果会更好。”
除了“堵疏结合”的建议,市民郑先生还提出了一个疑惑:现在看这个公告,估计只对封闭的、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有一定作用,那些开放式的、没有物管的老住宅小区,又怎么管呢?
“其实这些问题,也会对职能部门的良好初衷能否成为现实造成影响,也考验这些部门和企业在面对新问题、新矛盾时的处理能力。”郑先生说,“我其实很赞成这次公告中所表达的目的,只是希望好事能办得更好。”
文字:全媒体记者 范海罡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