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27日,记者从丹阳获悉,丹阳市农业委员会近日向丹阳市延陵镇天地人农资经营部颁发了该市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此举,标志着丹阳农药经营许可审核发证工作全面展开。
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我国农药经营将全面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者必需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丹阳市农业委员会依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了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实施方案,成立了农药经营许可证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申请材料审核组和实地核查专家库,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工作的严格、严谨、公平、公正。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10日,丹阳市农委材料审核组对丹阳市延陵镇天地人农资经营部提交的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7月13日,丹阳市农委实地核查专家组对其农药经营场所、仓储场所、进销存台账记录、安全保障设施、废弃物回收设施、计算机可追溯系统、进销货系统、扫码销售等进行实地核查。
经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丹阳市延陵镇天地人农资经营部符合发证条件。(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通讯员 春妮)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