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但总有一些人不明白这个道理。日前,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其特殊之处在于,本案被告人的犯罪对象是对自己有恩之人。
被告人吴某曾因盗窃罪被安徽望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去年4月刑满释放。由于蹲过监狱,工作不好找。在亲友的恳求下,其老乡马某为帮助他改过自新、自力更生,聘用吴某在自己句容街上的包子铺里工作,每个月发给吴某5000元的工资。这一待遇在当地也算不错的收入了,本该安安稳稳、踏实工作的吴某却并不安分。
吴某并没有感激老乡的好意,相反贪念作祟,就在2018年3月,吴某竟趁马某不备,利用其信任取得房门钥匙,入室盗窃得现金人民币3000元。案发后,吴某很快被抓获归案,由于其构成累犯,等待他的将不仅仅是亲友的失望,更将是法律的严惩。 (杨泳 谢勇)
编辑 贺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