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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镇江检察机关积极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

2018-07-2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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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一贯主张和立场。记者近日从市检察院了解到,我市检察机关一直坚持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积极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种禁毒扫毒活动,为我市构建远离毒品的良好社会环境提供司法保障。自去年1月至今年5月,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的毒品犯罪案件174件203人,批准逮捕152件17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272件345人,提起公诉236件290人。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突出毒品犯罪的打击重点,对大宗贩卖毒品、毒品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同时对零包贩卖、屡禁不绝的末端毒品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政策,体现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做到打击大宗毒品犯罪和零星毒品犯罪并重,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依法从快从严批捕。同时充分发挥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的作用,在知悉案情的第一时间指派业务骨干介入案件侦查,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确保证据收集规范、全面、完整,为案件的顺利诉讼打下良好基础。

市检察院还制定下发了《全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工作机制》,对重大案件实行上下联动介入制度。同时明确市院侦监处员额检察官挂钩指导制度,市院侦监处每名员额检察官指导1至2家基层院,并对该基层院的办案质量负连带责任。一体化工作机制对办理毒品类案件有比较明显的效果。当基层院办理重特大毒品案件时,会第一时间向市院汇报。市院侦监处接报后派员共同介入,对基层院侦监部门的办案进行指导,同时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办案质量过硬。检察机关坚持检察讯问与调查相结合,提升办案工作的针对性:一方面抓住涉毒人员心理特点,在对其进行处罚、强制隔离戒毒的同时,加强关心教育,促使其供述获取毒品渠道以及其他涉毒犯罪人员情况;另一方面在一些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寻找知情人,获取有用的证人证言。同时,严格审查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

在加强协同配合的同时,市检察机关加大对毒品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立案监督、纠正违法等方式对毒品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等问题进行纠正,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强化涉毒案件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办案检察官认真按照法律以及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强化对毒品案件证据审查,加大对案件线索来源、破案经过的审查力度,着重审查案发是否正常、供证是否一致、物证收集等工作是否规范,必要时、调取相关的录音录像、谈话材料等,在从严把握证据且排除合理怀疑的基础上提起公诉,最大限度完善案件证据体系。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延伸司法办案效果,积极参与禁毒严打、重点整治、普法宣传、预防教育等禁毒综合治理。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公诉阵地加强法制宣传,将法庭作为法律宣传的讲台,在全面客观指控犯罪的同时,将禁毒宣传融入法庭审理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挽救涉毒者,感召旁听者。主动配合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推进禁毒普法宣传、预防宣传教育,如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增强群众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同时结合涉毒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研究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利用检察建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有效监管,瓦解毒品犯罪的源头和根基,巩固禁毒成果。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设点宣传、新闻发布会、送法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禁毒法律知识,让市民群众深刻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并时刻远离。(全媒体记者 谢勇  全媒体通讯员  蒋飞 陈浩)

编辑 贺莺、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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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一贯主张和立场。记者近日从市检察院了解到,我市检察机关一直坚持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积极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种禁毒扫毒活动,为我市构建远离毒品的良好社会环境提供司法保障。自去年1月至今年5月,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的毒品犯罪案件174件203人,批准逮捕152件17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272件345人,提起公诉236件290人。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突出毒品犯罪的打击重点,对大宗贩卖毒品、毒品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同时对零包贩卖、屡禁不绝的末端毒品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政策,体现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做到打击大宗毒品犯罪和零星毒品犯罪并重,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依法从快从严批捕。同时充分发挥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的作用,在知悉案情的第一时间指派业务骨干介入案件侦查,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确保证据收集规范、全面、完整,为案件的顺利诉讼打下良好基础。

市检察院还制定下发了《全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工作机制》,对重大案件实行上下联动介入制度。同时明确市院侦监处员额检察官挂钩指导制度,市院侦监处每名员额检察官指导1至2家基层院,并对该基层院的办案质量负连带责任。一体化工作机制对办理毒品类案件有比较明显的效果。当基层院办理重特大毒品案件时,会第一时间向市院汇报。市院侦监处接报后派员共同介入,对基层院侦监部门的办案进行指导,同时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办案质量过硬。检察机关坚持检察讯问与调查相结合,提升办案工作的针对性:一方面抓住涉毒人员心理特点,在对其进行处罚、强制隔离戒毒的同时,加强关心教育,促使其供述获取毒品渠道以及其他涉毒犯罪人员情况;另一方面在一些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寻找知情人,获取有用的证人证言。同时,严格审查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

在加强协同配合的同时,市检察机关加大对毒品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立案监督、纠正违法等方式对毒品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等问题进行纠正,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强化涉毒案件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办案检察官认真按照法律以及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强化对毒品案件证据审查,加大对案件线索来源、破案经过的审查力度,着重审查案发是否正常、供证是否一致、物证收集等工作是否规范,必要时、调取相关的录音录像、谈话材料等,在从严把握证据且排除合理怀疑的基础上提起公诉,最大限度完善案件证据体系。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延伸司法办案效果,积极参与禁毒严打、重点整治、普法宣传、预防教育等禁毒综合治理。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公诉阵地加强法制宣传,将法庭作为法律宣传的讲台,在全面客观指控犯罪的同时,将禁毒宣传融入法庭审理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挽救涉毒者,感召旁听者。主动配合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推进禁毒普法宣传、预防宣传教育,如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增强群众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同时结合涉毒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研究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利用检察建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有效监管,瓦解毒品犯罪的源头和根基,巩固禁毒成果。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设点宣传、新闻发布会、送法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禁毒法律知识,让市民群众深刻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并时刻远离。(全媒体记者 谢勇  全媒体通讯员  蒋飞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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