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18日从镇江市就业中心获悉,从2018年7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原来的852元/人/月调整为923元/人/月,失业人员动态物价补贴发放标准,由原来的55元/人/月同步调整为60元/人/月。
据了解,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含7月)以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下限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以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下限仍按原标准执行。
通讯员 龙欣霞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