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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起金润大道宜城大道正式禁货 途经老312国道需绕行

2018-07-18 11:07


通告

记者今天(7月18日)获悉,镇江市公安局、镇江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向社会发布关于金润大道宜城大道部分路段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

通告称,自2018年8月10日起,金润大道:镇南立交桥至润兴路口(原G312镇江城区段)宜城大道:金润大道路口至新G312立交桥(S265城区段)货车禁止通行

为何要禁行

由于镇江城市区域的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金润大道原G312镇江城区段、宜城大道S265城区段交通流量日渐加大,对周边道路的通行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其中,货车特别是过境货车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尤为明显,尾气排放和噪音污染也对周边环境和居民有较大影响。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城市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之规定,决定对金润大道(原312国道)、宜城大道(265省道)部分路段禁止货车通行。专项作业车辆通行管理参照货运车辆执行。

对于过境车辆,镇江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建议,货运车辆可通过G346—镇南立交桥往上海、丹阳方向—新G312城区改线段—高资通行或绕行

对确因运输需要驶入禁行路段的货运车辆,可在镇南立交桥(东)、原G312与谷阳东大道路口、原G312与S265交叉路口、扬溧高速镇江南出口、新G312与S265立交桥北500米等处,办理“货运车辆禁区通行证”通行。通行证办理由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交警大队负责。

镇江交警部门表示,上述禁行路段已经设置有关交通标志,请货运车辆注意观察,提前选择绕行线路,镇江交警部门将加强分流引导。

8月10日正式实施后,货车禁止驶入禁行路段,对于违反禁令标志闯禁区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

文/全媒体记者  景泊  沈湘伟   通讯员 谈德捷

编辑/吴悠

制作/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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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记者今天(7月18日)获悉,镇江市公安局、镇江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向社会发布关于金润大道宜城大道部分路段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

通告称,自2018年8月10日起,金润大道:镇南立交桥至润兴路口(原G312镇江城区段)宜城大道:金润大道路口至新G312立交桥(S265城区段)货车禁止通行

为何要禁行

由于镇江城市区域的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金润大道原G312镇江城区段、宜城大道S265城区段交通流量日渐加大,对周边道路的通行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其中,货车特别是过境货车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尤为明显,尾气排放和噪音污染也对周边环境和居民有较大影响。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城市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之规定,决定对金润大道(原312国道)、宜城大道(265省道)部分路段禁止货车通行。专项作业车辆通行管理参照货运车辆执行。

对于过境车辆,镇江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建议,货运车辆可通过G346—镇南立交桥往上海、丹阳方向—新G312城区改线段—高资通行或绕行

对确因运输需要驶入禁行路段的货运车辆,可在镇南立交桥(东)、原G312与谷阳东大道路口、原G312与S265交叉路口、扬溧高速镇江南出口、新G312与S265立交桥北500米等处,办理“货运车辆禁区通行证”通行。通行证办理由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交警大队负责。

镇江交警部门表示,上述禁行路段已经设置有关交通标志,请货运车辆注意观察,提前选择绕行线路,镇江交警部门将加强分流引导。

8月10日正式实施后,货车禁止驶入禁行路段,对于违反禁令标志闯禁区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

文/全媒体记者  景泊  沈湘伟   通讯员 谈德捷

编辑/吴悠

制作/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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